工銀瑞信中證誠通國企數字經濟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工銀瑞信中證誠通國企數字經濟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編制日期:2025年4月24日
送出日期:2025年4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數字經濟ETF工銀 基金代碼 561220
基金管理人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上海證券交易所
基金類型 股票型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普通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
基金經理 史寶珖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的日期 -
證券從業日期 2015年2月1日
其他 1、《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5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清算程序后終止基金合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2、若本基金發生因不再具備上市條件而應當終止上市的情形時,本基金可由交易型開放式基金變更為跟蹤標的指數的非上市的開放式指數基金,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若屆時本基金管理人已有以該指數作為標的指數的指數基金,則基金管理人將本著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履行適當的程序后可以選取其他合適的指數作為標的指數。 3、未來若出現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價格波動等指數編制方法變動之外的因素致使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數編制機構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應當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更換基金標的指數、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就上述事項表決未通過的,基金合同終止。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投資安排,請閱讀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的投資”章節了解詳細情況。
投資目標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力爭實現與標的指數表現相一致的長期投資收益。
投資范圍 本基金標的指數為中證誠通國企數字經濟指數,及其未來可能發生的變更。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標的指數的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含存托憑證)、其他股票(包括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及其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股票、存托憑證)、股指期貨、債券(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政府支持機構債券、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同業存單,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可以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90%,且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因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證金一倍的現金,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主要投資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復制策略,跟蹤標的指數的表現,即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票的構成及其權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并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票及其權重的變動進行相應調整。本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90%,且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因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業績比較基準 中證誠通國企數字經濟指數收益率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屬于股票型基金,風險與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 本基金為指數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復制策略,跟蹤標的指數市場表現,具有與標的指數、以及標的指數所代表的股票市場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征。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無。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無。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取:
費用類型 份額(S)或金額(M) /持有期限(N) 收費方式/費率
認購費 S<50萬份 0.80%
50萬份≤S<100萬份 0.50%
S≥100萬份 1,000元/筆
注:基金管理人辦理網下現金認購時按照上表所示費率收取認購費用;投資者申請多次辦理網下現金認購
的,須按每筆認購申請所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計費。發售代理機構辦理網上現金認購、網下現金認購時可參
照上述費率結構按照不高于0.8%的標準收取一定的費用。
場內交易費用以證券公司實際收取為準。
申購費
投資人在申購基金份額時,申購贖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過0.5%的標準收取傭金,其中包含證券交易所、
登記機構等收取的相關費用。
贖回費
投資人在贖回基金份額時,申購贖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過0.5%的標準收取傭金,其中包含證券交易所、
登記機構等收取的相關費用。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 收取方
管理費 0.4%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 0.1% 基金托管人
注:本基金交易證券、期貨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
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應全
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理性判斷市場,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投資組合風
險、管理風險、合規性風險、操作風險、ETF基金的特定風險、創業板投資風險、科創板股票投資風險、存
托憑證投資風險、流動性風險、投資股指期貨的風險、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
的風險、基金合同提前終止的風險、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
的風險以及其他風險。
ETF基金的特定風險:(1)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場平均回報偏離的風險;(2)標的指數波動的風險;
(3)基金投資組合回報與標的指數回報偏離的風險;(4)標的指數變更的風險;(5)基金份額二級市場
交易價格折溢價的風險;(6)參考IOPV決策和IOPV計算錯誤的風險;(7)退市風險;(8)投資者申購
失敗的風險;(9)投資者贖回失敗的風險;(10)贖回對價的變現風險;(11)退補現金替代方式的風險;
(12)套利風險;(13)申購贖回清單差錯風險;(14)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險;(15)指數編
制機構停止服務的風險;(16)成份股停牌的風險;(1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低于面值的風險;
(18)第三方機構服務的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創業板,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風險、股價波動較大的風險、退市風險和境外企業
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科創板股票,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流動性風險、退市風險、投資集中度、股價大幅波
動風險、無法盈利甚至較大虧損的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股指期貨,股指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性,當出現不利行情
時,股價指數微小的變動就可能會使投資人權益遭受較大損失。股指期貨采用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沒
有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保證金,按規定將被強制平倉,可能給投資帶來重大損失。
本基金可投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具有一定的價格波動風險、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等風險。
本基金可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若投資可能面臨中國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較大虧損的風
險,以及與創新企業、境外發行人、中國存托憑證發行機制以及交易機制等相關的風險。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5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
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清算程序后終止基金合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因此,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面臨基金合同提前終止的風險。
本基金力爭將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控制在0.2%以內,年跟蹤誤差控制在2%以內,但因標的指數編
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導致跟蹤誤差超過上述范圍,本基金凈值表現與指數價格走勢可能發生較大偏
離。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由指數編制機構發布并管理和維護,未來指數編制機構可能由于各種原因停止對指
數的管理和維護,本基金將可能面臨更換基金標的指數、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
同等風險。
標的指數成份股可能因各種原因臨時或長期停牌,本基金可能因無法及時調整投資組合而導致跟蹤偏
離度和跟蹤誤差擴大;停牌成份股可能因其權重占比、市場復牌預期、現金替代標識等因素影響本基金二級
市場價格的折溢價水平;若成份股停牌時間較長,在約定時間內仍未能及時買入或賣出的,則該部分款項將
按照約定方式進行結算,由此可能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損益并使基金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在極端情況
下,標的指數成份股可能大面積停牌,基金可能無法及時賣出成份股以獲取足額的符合要求的贖回對價,由
此基金管理人可能在申購贖回清單中設置較低的贖回份額上限或者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采取暫停贖回的措
施,投資者將面臨無法贖回全部或部分ETF份額的風險。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
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因《基金合同》
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爭議,按照《基金合同》“爭議的處理和適用的法律”章節的約定處理。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獲取
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公告等。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http://www.icbccs.com.cn或致電本公司客戶服務熱線4008119999
1、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
2、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3、基金份額凈值
4、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5、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