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調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據中國證監會《中國證監會關于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中國證監會發[2017]第13號)的有關要求,經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與托管人協商一致,決定于2025年1月3日起對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上海萊士”(股票代碼:002252)采用“指數收益法”進行估值。
在“上海萊士”復牌且其交易體現了活躍市場交易特征后,恢復按市場價格進行估值,屆時不再另行公告。敬請投資者予以關注。
特此公告。
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