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中證紅利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招商中證紅利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
概要更新
編制日期:2025年3月21日
送出日期:2025年3月2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招商中證紅利ETF 基金代碼 51508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 上海證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1月28日
上市日期 2019年12月27日
基金類型 股票型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普通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
2019年11月28日
金經理的日期 基金經理 王平
證券從業(yè)日期 2006年4月28日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
2019年11月28日
金經理的日期 基金經理 劉重杰
證券從業(yè)日期 2010年7月1日
本基金份額的場內簡稱:中證紅利,本基金份額的擴位證券簡
其他
稱:中證紅利ETF。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 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投資者可閱讀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的投資”章節(jié)了解詳細情況。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
投資目標 本基金力爭將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控制在0.2%以內,年化跟蹤誤差
控制在2%以內。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券和備選成份券。
為更好地實現基金的投資目標,本基金可投資于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非
成份券(包括中小板、創(chuàng)業(yè)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上市的股票和存托
憑證)、債券(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和上市交易的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
投資范圍
券、企業(yè)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次級
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券、可轉換債券、
可交換債券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投資的債券)、貨幣市場工具、同業(yè)
存單、債券回購、資產支持證券、銀行存款、股指期貨、股票期權、國債
期貨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
合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相關規(guī)定)。
本基金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參與融資業(yè)務和轉融通
證券出借業(yè)務。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券和備選成份券的
資產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90%,且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
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股指期貨合約和股票期權合約需
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證金一倍的現金,其中,現
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股指期貨、股票期權、
國債期貨的投資比例依照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標的指數:中證紅利指數。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復制法,即完全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券組成及其權
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并根據標的指數成份券及其權重的變動進行
相應調整。但在因特殊情形導致基金無法完全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券時,
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包括成份券替代策略在內的其他指數投資技術適當調
整基金投資組合,以達到緊密跟蹤標的指數的目的。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
于:(1)法律法規(guī)的限制;(2)標的指數成份券流動性嚴重不足;(3)標
主要投資策略
的指數的成份券長期停牌;(4)標的指數成份券進行配股或增發(fā);(5)標
的指數成份券派發(fā)現金股息;(6)標的指數編制方法發(fā)生變化;(7)其他
可能嚴重限制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合理原因等。
本基金的投資策略還包括:(1)債券投資策略;(2)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
略;(3)金融衍生工具投資策略;(4)參與融資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yè)務策
略;(5)存托憑證投資策略。
業(yè)績比較基準 中證紅利指數收益率
本基金屬于股票型基金,其預期收益及預期風險水平高于債券型基金與
風險收益特征
貨幣市場基金。
(二) 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qū)域配置圖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yè)績比較
基準的比較圖
注:1.基金合同生效當年按實際期限計算,不按整個自然年度進行折算。
2.基金的過往業(yè)績不代表未來表現。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 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取:
份額(S)或金額
費用類型 (M)/持有期限收費方式/費率 備注
(N)
投資人在申購本基
金場內份額時,申
購贖回代理機構可
按照不超過申購份
- 申購費(前收費) 額0.5%的標準向投
資人收取傭金,其
中包含證券交易
所、登記機構等收
取的相關費用。
投資人在贖回本基
金場內份額時,申
購贖回代理機構可
按照不超過贖回份
- 贖回費 額0.5%的標準向投
資人收取傭金,其
中包含證券交易
所、登記機構等收
取的相關費用。
(二) 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 收取方
管理費 年費率:0.20%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 年費率:0.10% 基金托管人
銷售服務費 - 銷售機構
審計費用 年費用金額:89,000.00元 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 年費用金額:120,000.00元 規(guī)定披露報刊
指數許可使用費 - 指數編制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
相關的律師費、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費用、基金的證券
交易費用、基金的銀行匯劃
費用、基金相關賬戶的開戶
及維護費用等費用,以及按
其他費用 相關服務機構
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
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
中列支的其他費用。費用類
別詳見本基金《基金合同》
及《招募說明書》或其更
新。
注:1、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fā)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2、審計費用、信息披露費為基金整體承擔費用,非單個份額類別費用,且年金額為預
估值,最終實際金額以基金定期報告披露為準。
(三) 基金運作綜合費用測算
若投資者申購本基金份額,在持有期間,投資者需支出的運作費率如下表:
基金運作綜合費率(年化)
- 0.31%
注:基金管理費率、托管費率、銷售服務費率(若有)為基金現行費率,其他運作費用
以最近一次基金年報披露的相關數據為基準測算。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 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定風險如下:
1、指數化投資的風險
本基金投資標的指數成份券及備選成份券的資產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90%,業(yè)績表
現將會隨著標的指數的波動而波動;同時本基金在多數情況下將維持較高的股票倉位,在
股票市場下跌的過程中,可能面臨基金凈值與標的指數同步下跌的風險。
2、標的指數的風險
(1)本基金的指數提供方為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如果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提供的指數數
據出現差錯,基金管理人依據該數據進行投資,可能會對基金的投資運作產生不利影響。
(2)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場平均回報偏離的風險
標的指數并不能完全代表整個股票市場。標的指數成份券的平均回報率與整個股票市
場的平均回報率可能存在偏離。
(3)標的指數波動的風險
標的指數成份券的價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經濟因素、上市公司經營狀況、投資人心
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而波動,導致指數波動,從而使基金收益水平發(fā)生變化,
產生風險。
(4)標的指數值計算出錯的風險
盡管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將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確保指數的準確性,但不對此作任何保
證,亦不因指數的任何錯誤對任何人負責。因此,如果標的指數值出現錯誤,投資人參考
指數值進行投資決策,則可能導致損失。
(5)標的指數變更的風險
根據基金合同規(guī)定,如發(fā)生導致標的指數變更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據維護投資
者合法權益的原則,變更本基金的標的指數。若標的指數發(fā)生變更,本基金的投資組合將
相應進行調整。屆時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可能發(fā)生變化,且投資組合調整可能產生交易
成本和機會成本。投資者須承擔因標的指數變更而產生的風險與成本。
(6)標的指數可回溯歷史數據時間較短的風險
根據本基金標的指數編制方案,其可回溯歷史數據的時間較短,無法代表過往完整的
業(yè)績表現,也不預示其未來走勢。
3、基金投資組合回報與標的指數回報偏離的風險
以下因素可能導致基金投資組合的收益率與標的指數的收益率發(fā)生偏離:
(1)標的指數調整成份券或變更編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中產生跟蹤偏
離度與跟蹤誤差。
(2)標的指數成份券發(fā)生配股、增發(fā)等行為導致成份券在標的指數中的權重發(fā)生變化,
使本基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中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3)成份券派發(fā)現金紅利、送配等所獲收益導致基金收益率偏離標的指數收益率,從
而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4)由于成份券摘牌或流動性差等因素,基金無法及時調整投資組合或承擔沖擊成本
而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5)基金投資過程中的證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費和托管費等,可能導致本基金
在跟蹤指數時產生收益上的偏離。
(6)在本基金指數化投資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蹤指數的水平、技
術手段、買入賣出的時機選擇等,都會對本基金的收益產生影響,從而影響本基金對標的
指數的跟蹤程度。
(7)基金現金資產的拖累會影響本基金對標的指數的跟蹤程度。
(8)特殊情況下,如果本基金采取成份券替代策略,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構成的
差異可能導致基金收益率與標的指數收益率產生偏離。
(9)其他因素產生的偏離。如因受到最低買入股數的限制,基金投資組合中個別股票
的持有比例與標的指數中該股票的權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賣空、對沖機制及其他工
具造成的指數跟蹤成本較大;因基金申購與贖回帶來的現金變動;因指數發(fā)布機構指數編
制錯誤等,由此產生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差。
4、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險
本基金力爭將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控制在0.2%以內,年化跟蹤誤差控制在2%以內,
但因標的指數編制規(guī)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導致跟蹤誤差超過上述范圍,本基金凈值表現
與指數價格走勢可能發(fā)生較大偏離。
5、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的風險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由指數編制機構發(fā)布并管理和維護,未來指數編制機構可能由于各
種原因停止對指數的管理和維護,本基金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自該情形發(fā)生之日起十個
工作日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更換基金標的指數、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
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就上述事項表決未通過的,基金合同終止。投資人將面臨更
換基金標的指數、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風險。
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標的指數的編制及發(fā)布至解決方案確定并實施前,基金管理人應
按照指數編制機構提供的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指數信息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維
持基金投資運作,該期間由于標的指數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導致指數表現與相關市場表現
存在差異,影響投資收益。
6、基金交易價格與份額凈值發(fā)生偏離的風險
盡管本基金將通過有效的套利機制使基金份額二級市場交易價格的折溢價控制在一定
范圍內,但基金份額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價格受供求關系等諸多因素影響,存在不同于基
金份額凈值的情形,即存在價格折溢價的風險。
7、成份券停牌的風險
標的指數成份券可能因各種原因臨時或長期停牌,發(fā)生成份券停牌時可能面臨如下風
險:
(1)基金可能因無法及時調整投資組合而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擴大。
(2)停牌成份券可能因其權重占比、市場復牌預期、現金替代標識等因素影響本基金
二級市場價格的折溢價水平。
(3)若成份券停牌時間較長,在約定時間內仍未能及時買入或賣出的,則該部分款項
將按照約定方式進行結算(具體見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之“申購贖回清單
的內容與格式”相關約定),由此可能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損益并使基金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
蹤誤差。
(4)在極端情況下,標的指數成份券可能大面積停牌,基金可能無法及時賣出成份券
以獲取足額的符合要求的贖回對價,由此基金管理人可能在申購贖回清單中設置較低的贖
回份額上限或者采取暫停贖回的措施,投資者將面臨無法贖回全部或部分ETF份額的風險。
8、參考IOPV決策和IOPV計算錯誤的風險
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在開市后根據申購贖回清單和組合證券內各只證券的實時成交數據,
計算基金份額參考凈值(IOPV),并將計算結果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發(fā)送,由上海證券交易所
對外發(fā)布,供投資人交易、申購、贖回基金份額時參考。IOPV 與實時的基金份額凈值可能
存在差異,IOPV 計算也可能出現錯誤,投資人若參考IOPV 進行投資決策可能導致損失,
需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9、投資人申購失敗的風險
如果投資者申購時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購對價,或者基金管理人根據基金合同的規(guī)
定拒絕投資者的申購申請,則投資者的申購申請失敗。
10、投資人贖回失敗的風險
如果投資人提出場內份額贖回申請時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額不足或未能根據要求
準備足額的現金,或者基金投資組合中不具備足額的符合要求的贖回對價,或者基金管理
人根據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拒絕投資者的場內份額贖回申請,則投資者的場內份額贖回申請失
敗。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據成份券市值規(guī)模變化等因素調整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由此可能導
致投資人按原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申購并持有的基金份額,可能無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購贖回
單位全部贖回,而只能在二級市場賣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
11、基金場內份額贖回對價的變現風險
本基金贖回對價包括組合證券、現金替代、現金差額等。在組合證券變現過程中,由
于市場變化、部分成份券流動性差等因素,投資人變現后的價值與贖回時贖回對價的價值
有差異,存在變現風險。
12、套利風險
鑒于證券市場的交易機制和技術約束,套利完成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套利存在一定
風險。同時,買賣一籃子股票和ETF 存在沖擊成本和交易成本,所以折溢價在一定范圍之
內也不能形成套利。另外,當一籃子股票中存在漲停、跌停、臨時停牌等情況時,溢價套
利會因成份券無法買入而受影響,折價套利會因成份券無法賣出而受影響。
13、申購贖回清單差錯風險
如果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當日申購贖回清單內容出現差錯,包括組合證券名單、數量、
現金替代標志、現金替代比率、替代金額等出錯,投資人利益將受損,申購贖回的正常進
行將受影響。
14、退市風險
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證券交易所上市條件被終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提
前終止上市,基金份額不能繼續(xù)進行二級市場交易。
15、第三方機構服務的風險
本基金的多項服務委托第三方機構辦理,存在以下風險:
(1)申購贖回代理機構因多種原因,導致代理申購、贖回業(yè)務受到限制、暫停或終止,
由此影響對投資者申購贖回服務的風險。
(2)登記機構可能調整結算制度,對投資者基金份額、組合證券及資金的結算方式發(fā)
生變化,制度調整可能給投資者帶來風險。同樣的風險還可能來自于證券交易所及其他代
理機構。
(3)證券交易所、登記機構、基金托管人及其他代理機構可能違約,導致基金或投資
者利益受損。
16、場內申購贖回方式下退補現金替代方式的風險
本基金在場內申購贖回環(huán)節(jié)新增了“退補現金替代”方式,該方式不同于現有其他現
金替代方式,可能給申購和贖回投資者帶來價格的不確定性,從而間接影響本基金二級市
場價格的折溢價水平。極端情況下,如果使用“退補現金替代”證券的權重增加,該方式
帶來的不確定性可能導致本基金的二級市場價格折溢價處于相對較高水平。
基金管理人不對“時間優(yōu)先、實時申報”原則的執(zhí)行效率做出任何承諾和保證,現金
替代退補款的計算以實際成交價格和基金招募說明書的約定為準。若因技術系統、通訊聯
絡或其他原因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遵循“時間優(yōu)先、實時申報”原則對“退補現金替代”
的證券進行處理,投資者的利益可能受到影響。
17、場內申購贖回清單標識設置風險
基金管理人在進行場內申購贖回清單的現金替代標識設置時,將充分考慮由此引發(fā)的
市場套利等行為對基金持有人可能造成的利益損害。但基金管理人不能保證極端情況下申
購贖回清單標識設置的完全合理性。
18、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低于面值的風險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則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盡可能貼近標的指數同期增
長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質和特點,本基金收益分配不以彌補虧損為前提,收益分配后可能
存在基金份額凈值低于面值的風險。
19、投資資產支持證券風險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是一種債券性質的金融工具。資產支持證券
具有一定的價格波動風險、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等風險。本基金管理人將本著謹慎和控
制風險的原則進行資產支持證券投資,請基金份額持有人關注包括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可能
導致的基金凈值波動、流動性風險和信用風險在內的各項風險。
20、股指期貨投資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于股指期貨,股指期貨作為金融衍生品,具備一些特有的風險點。投資
股指期貨主要存在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基差風險、保證金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
等。
21、股票期權投資風險
股票期權價格主要受受到標的資產價格水平、標的資產價格波動率、期權到期時間、
市場利率水平等因素的影響。因此,投資股票期權主要存在Delta 風險、Gamma 風險、
Vega 風險、Theta 風險以及Rho 風險。同時,進行股票期權投資還面臨流動性風險、信
用風險、操作風險等。
22、投資國債期貨風險
國債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性,當相應期限國債收益率
出現不利變動時,可能會導致投資人權益遭受較大損失。國債期貨采用每日無負債結算制
度,如果沒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補足保證金,按規(guī)定將被強制平倉,可能給投資帶來重大損
失。
23、參與融資和轉融通證券出借業(yè)務的風險
本基金可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參與融資,可能存在杠桿風險和對手方交易風險等融資
業(yè)務特有風險。
本基金可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yè)務,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1)流動性風險:面
臨大額贖回時,可能因證券出借原因發(fā)生無法及時變現支付贖回款項的風險;(2)信用風
險:證券出借對手方可能無法及時歸還證券、無法支付相應權益補償及借券費用的風險;
(3)市場風險:證券出借后可能面臨出借期間無法及時處置證券的市場風險。
24、存托憑證的投資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可能面臨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較大虧損
的風險,以及與存托憑證發(fā)行機制相關的風險,包括存托憑證持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發(fā)行
人的股東在法律地位、享有權利等方面存在差異可能引發(fā)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紅
派息、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發(fā)的風險;存托協議自動約束存托憑證持有人
的風險;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憑證價格差異以及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被攤薄
的風險;存托憑證退市的風險;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礎證券發(fā)行人,在持續(xù)信息披露監(jiān)管方
面與境內可能存在差異的風險;境內外法律制度、監(jiān)管環(huán)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險。
25、債券回購風險
債券回購為提升基金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風險。例如:回購交易中,
交易對手在回購到期時不能償還全部或部分證券或價款,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風險;回購
利率大于債券投資收益而導致的風險;由于回購操作導致投資總量放大,進而放大基金組
合風險的風險;債券回購在對基金組合收益進行放大的同時,也放大了基金組合的波動性
(標準差),基金組合的風險將會加大;回購比例越高,風險暴露程度也就越高,對基金凈
值造成損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如發(fā)生債券回購交收違約,質押券可能面臨被處置的風險,
因處置價格、數量、時間等的不確定,可能會給基金資產造成損失。
二)本基金面臨的其他風險如下:
1、市場風險,主要包括:(1)政策風險;(2)經濟周期風險;(3)利率風險;(4)
上市公司經營風險;
2、流動性風險,主要包括:(1)本基金交易方式帶來的流動性風險;(2)擬投資市
場、行業(yè)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3)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
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4)對ETF基金投資人而言,ETF可在二級市場進行買賣,因此也
可能面臨因市場交易量不足而造成的流動性問題,帶來基金在二級市場的流動性風險;
3、管理風險,主要包括:(1)管理風險;(2)交易風險;(3)運營風險;(4)道
德風險;
4、其他風險,主要包括:(1)不可抗力;(2)技術風險。
5、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
具體內容詳見本基金《招募說明書》。
(二) 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
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
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
好協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
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上海,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
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guī)定,仲裁費和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
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
在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fā)布的相
關臨時公告等。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www.cmfchina.com客服電話:400-887-9555
● 《招商中證紅利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招商中證紅利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招商中證紅利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 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 基金份額凈值
● 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 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