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創業板新能源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國泰創業板新能源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
金產品資料概要
編制日期:2025年5月7日
送出日期:2025年5月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國泰創業板新能源ETF基金代碼159387
基金管理人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類型股票型交易幣種人民幣
運作方式交易型開放式開放頻率每個開放日
開始擔任本基金
-
基金經理的日期
基金經理麻繹文
證券從業日期2020-06-30
場內簡稱創業板新能源ETF國泰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
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其他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持續運
作、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
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詳見本基金招募說明書“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資”。
投資目標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含存托憑證)、備選成份股(含
存托憑證)。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少量投資于非標的指
數成份股(包括主板、創業板及其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股票、
存托憑證)、債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
投資范圍
公開發行的次級債、地方政府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中期票據、
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短期融資券、超短
期融資券等)、債券回購、資產支持證券、同業存單、銀行存款、金
融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貨幣市場工具以
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
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本基金可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融資和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
的資產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且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
90%,因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股指期權等其他品種或變更
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相應調整本基金
的投資范圍和投資比例規定。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為創業板新能源指數及其未來可能發生的變更。
1、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復制法,即按照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構建基
金股票投資組合,并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而進行相應
的調整。但因特殊情況(如成份股長期停牌、成份股發生變更、成份
股權重由于自由流通量發生變化、成份股公司行為、市場流動性不足
等)導致本基金管理人無法按照標的指數構成及權重進行同步調整時,
基金管理人可對投資組合進行優化,盡量降低跟蹤誤差。在正常市場
情況下,本基金的風險控制目標是追求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
主要投資策略過0.2%,年跟蹤誤差不超過2%。如因標的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
因素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超過上述范圍,基金管理人應采取合
理措施避免跟蹤偏離度、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本基金運作過程中,
當標的指數成份股發生明顯負面事件面臨退市風險,且指數編制機構
暫未作出調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
則,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后及時對相關成份股進行調整。
2、存托憑證投資策略;3、債券投資策略;4、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
債券投資策略;5、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6、金融衍生品投資策略;
7、融資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投資策略。
業績比較基準創業板新能源指數收益率
本基金屬于股票型基金,其預期收益及預期風險水平理論上高于混合
型基金、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指數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復制策略,跟蹤標的指數,其風
險收益特征與標的指數所表征的市場組合的風險收益特征相似。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
圖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取:
份額(S)或金額(M)
費用類型收費方式/費率備注
/持有期限(N)
S
50萬份≤S
按筆收
S≥100萬份100元/筆
取
注:場內交易費用以證券公司實際收取為準。
認購費:
基金管理人辦理網下現金認購時按照上表所示費率收取認購費用。發售代理機構辦理網上現
金認購、網下現金認購時可參照上述費率結構收取一定的傭金。
申購費:
投資人在申購基金份額時,申購贖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過0.50%的標準收取傭金,其中
包含證券交易所、登記機構等收取的相關費用。
贖回費:
投資人在贖回基金份額時,申購贖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過0.50%的標準收取傭金,其中
包含證券交易所、登記機構等收取的相關費用。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收費方式/年費率
費用類別收取方
或金額(元)
管理費0.50%基金管理人、銷售機構
托管費0.10%基金托管人
其他按照國家有關
規定和《基金合同》
其他費用相關服務機構
約定可以在基金財
產中列支的費用
注:本基金交易證券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本基金面臨的主要風險有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風險
特征的表述與銷售機構對基金的風險評級可能不一致的風險、本基金特有風險及其他風險等。
本基金特有風險包括: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場平均回報偏離的風險、標的指數波動的風險、
基金投資組合回報與標的指數回報偏離及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險、指數編制機構
停止服務的風險、基金份額二級市場交易價格折溢價的風險、成份股停牌的風險、參考IOPV
決策和IOPV計算錯誤的風險、基金退市風險、投資人申購失敗的風險、基金份額持有人贖
回失敗的風險、基金份額贖回對價的變現風險、申購贖回清單差錯風險、申購贖回清單標識
設置風險、申購贖回的代理買賣風險、操作或技術風險、第三方機構服務的風險、資產支持
證券的投資風險、股指期貨的投資風險、國債期貨的投資風險、股票期權的投資風險、存托
憑證的投資風險、參與融資業務的風險、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風險等。本基金的一般
風險及特有風險詳見招募說明書的“風險揭示”部分。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市場前景和收益做
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
投資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經友好協商解決,如經
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有權按《基金合同》的約定提交仲裁,仲裁機構見《基金
合同》。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
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
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
公告等。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www.gtfund.com或咨詢客服電話:400-888-8688
1、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及更新
2、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3、基金份額凈值
4、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5、其他重要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