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國證航天航空行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發售公告
目錄
重要提示 ............................................................................................................................2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況 ....................................................................................................8
二、認購方式與相關規定 ................................................................................................9
三、投資者開戶 ..............................................................................................................13
四、網上現金認購 ..........................................................................................................13
五、網下現金認購 ..........................................................................................................14
六、清算與交割 ..............................................................................................................16
七、基金資產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16
八、本次募集有關當事人或中介機構...........................................................................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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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天弘國證航天航空行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
基金”)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獲得中國證監會準予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5】
522 號)。
2.本基金類別為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方式為交易型開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記機構為中國證券
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
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
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5.本基金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周六、周日和節假日
不受理)進行發售。投資人可選擇網上現金認購和網下現金認購兩種方式。
6.本基金網上現金發售通過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
資格的證券公司辦理。
7.網下現金認購發售代理機構具體詳見“八、本次募集有關當事人或中介
機構(三)銷售機構”。
8.投資人認購本基金時需具有深圳證券交易所人民幣普通股票賬戶(即深
圳A股賬戶)或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以下統稱“深圳證券賬戶”)。
已有深圳證券賬戶的投資人不必再辦理開戶手續。尚無深圳證券賬戶的投資人,
需在認購前持本人身份證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開戶
代理機構辦理深圳證券賬戶的開戶手續。有關開設深圳證券賬戶的具體程序和辦
法,請到各開戶網點詳細咨詢有關規定。如投資人需新開立深圳證券賬戶,則應
注意:(1)如投資人需要參與網下現金或網上現金認購,應使用深圳證券賬戶;
深圳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只能進行本基金的現金認購和二級市場交易;(2)如投資
人以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標的指數成份股或備選成份股進行網下
股票認購或基金的場內申購贖回的,則應開立并使用深圳A股賬戶;(3)已購買
過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擔任登記機構的基金的投資人,其擁有的天弘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賬戶不能用于認購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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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基金認購費用或認購傭金不高于 0.80%。
10. 本基金首次募集規模上限為 50 億元人民幣(不含募集期利息)。采用末
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實現募集規模的有效控制。若本基金在募集期內任何一天(含
第一天)當日募集截止時間后,基金募集總規模超過募集規模上限,基金管理人
將提前結束本次募集并予以公告,未確認部分的認購款項將在募集期結束后退還
給投資者,由此產生的利息等損失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11.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
構確實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認購申請
及認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否則,由此產
生的投資者任何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12.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當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任何
人不得動用。
13.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披露在本公司網站(www.thfund.com.cn)及中國證
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天弘國證航天航
空行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天弘國證航天航空行業交易
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14.本公司在募集期內可能新增或變更銷售機構,投資者可留意本公司及各
發售代理機構的公告或網站公示,或撥打本公司客服電話(95046)及各發售代
理機構的客服電話進行咨詢。
15.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據基金銷售情況在募集期限內適當延長或縮短基金發
售時間,并及時公告。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發售安排做適當調整。
16.風險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
國證監會注冊,但中國證監會準予本基金募集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
價值和市場前景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
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證券投資基金不同于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
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人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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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
資有風險,投資人認購(或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本招募說明書和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認識本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
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對認購(或申購)基金的
意愿、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作出獨立決策。投資人在獲得基金投資收益的同時,
亦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可能包括:證券市場整體環境引發的系統性
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大量贖回或暴跌導致的流動性風險、基金
管理人在投資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操作風險。同時由于本基金是交易型開放式指數
證券投資基金,特定風險還包括: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場平均回報偏離的風險、
標的指數波動的風險、基金投資組合回報與標的指數回報偏離的風險、跟蹤誤差
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的風險、成份股停牌的風險、
成份股退市的風險、標的指數變更的風險、基金份額二級市場交易價格折溢價的
風險、參考 IOPV 決策和 IOPV 計算錯誤的風險、投資者申購失敗的風險、投資人
贖回失敗的風險、基金份額贖回對價的變現風險、退市風險等等。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
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
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本基金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
進行申購、贖回,具體業務的辦理時間請參見相關公告。本基金通過辦理場內申
購贖回的,投資者的申購、贖回申請在 T 日確認,申購所得 ETF 份額 T 日可競價
賣出,T+1 日可贖回或者大宗賣出;贖回所得的組合證券當日可競價賣出,T+1
日可用于申購 ETF 份額或大宗賣出。本基金暫時不開通場外組合證券申購贖回業
務,若基金管理人日后開通該申贖模式的,將提前發布公告,且無須召開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以標的指數的成份股及其
備選成份股為主要投資對象。如指數成份股發生明顯負面事件面臨退市風險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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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在一定時間后被剔除指數成份股,或由于尚未達到指數剔除標準,仍存在于
指數成份股中。為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針對前述風險證券,基金管
理人有權降低配置比例或全部賣出,或進行合理估值調整,從而可能造成與標的
之間的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擴大。
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其預期風險與預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
與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為指數型基金,采用完全復制法跟蹤標的指數的表現,
具有與標的指數以及標的指數所代表的股票市場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標的指數為國證航天航空行業指數。
1、選樣空間
滿足下列條件的 A 股和紅籌企業發行的存托憑證:
(1) 非 ST、*ST 證券;
(2) 科創板證券、北交所證券上市時間超過 1 年,其他證券上市時間超
過 6 個月;
(3) 公司最近一年無重大違規、財務報告無重大問題;
(4) 公司最近一年經營無異常、無重大虧損;
(5) 考察期內證券價格無異常波動;
(6) 公司所屬國證三級行業為航天航空。
2、選樣方法
(1) 備選池
對滿足入圍標準的證券,計算一段時期(一般為前六個月)證券日均自由流
通市值和日均成交金額,分別從高到低排序。若入圍證券數量超過 10 只,則剔
除成交金額排名后 10%的證券,剩余證券作為備選池;若入圍證券數量等于或小
于 10 只,則全部納入備選池。
(2) 樣本數量
樣本數量的確定,考察備選池的樣本數量和自由流通市值覆蓋率兩個指標,
具體確定方法如下:
備選證
券(N)
樣本數量
N≤30 全部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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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0
1、確定自由流通市值覆蓋率達到 85%的證
券數量,取大于等于該數值的最小的 10 的倍數
M;
2、在 M 與 30 之間,選取最大值作為樣本
數量。
N>50
1、確定自由流通市值覆蓋率達到 85%的證
券數量,取大于等于該數值的最小的 10 的倍數
M;
2、在 M 與 N 之間,選取最小值作為固定樣
本數量。
(3) 樣本篩選
入圍證券按照自由流通市值排名,依次入選,直至達到確定的樣本數量。
3、指數計算:
指數采用派氏加權法,依據下列公式逐日連鎖實時計算:
其中,樣本權數調整方法參見指數計算與維護細則,權重調整因子見“樣本
權重調整”。
4、樣本調整
(1) 樣本定期調整
樣本定期調整于每年 6 月和 12 月的第二個星期五的下一個交易日實施。樣
本調整方案通常在實施前兩周公布。
樣本定期調整遵循數量保持相對穩定的原則,若按上期樣本數量入選的樣本
在下期自由流通市值覆蓋率不低于 80%,則樣本數量不作調整;若低于 80%,則
調高樣本數量至自由流通市值覆蓋率達到 85%,如果一次調整幅度過大,則分步
驟實施。
在確定新入選樣本后,在剩余證券中按日均自由流通市值從高到低排序選取
樣本數量 5%的證券作為備選樣本。
(2) 樣本臨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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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本出現終止上市時,將其從指數樣本中剔除,選擇備選樣本名單中排序最
靠前的樣本補足。
樣本公司被實施風險警示,發生收購、合并、分拆情形的處理, 同國證 1000
指數。
5、樣本權重調整
在指數計算中,設置權重調整因子,使單只樣本在每次定期調整時的權重不
超過 15%,前五大樣本權重合計不超過 60%。如果樣本數量不足 10 只,則不設置
權重限制。
權重調整因子每年調整 2 次,于樣本定期調整時實施。在下一個定期調整日
之前,權重調整因子一般固定不變。
當出現樣本臨時調整時,新進樣本繼承被剔除樣本在調整前最后一個交易日
的權重,據此計算新進樣本的權重調整因子。
有關標的指數具體編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詳見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網站,
網址: http://www.cnindex.com.cn/。
本基金可投資存托憑證,基金凈值可能受到存托憑證的境外基礎證券價格波
動影響,存托憑證的境外基礎證券的相關風險可能直接或間接成為本基金的風
險。
本基金并非保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證投資于本基金不會產生虧損。
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別提示投資者:本基金存在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
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資章節有關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資范圍、投資比
例、證券市場普遍規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場情況下本基金的長
期風險收益特征。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根據相關
法律法規對本基金進行風險評價,不同的銷售機構采用的評價方法也不同,因此
銷售機構的風險等級評價與基金法律文件中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投資人在購買本基金時需按照銷售機構的要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之
間的匹配檢驗。
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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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
金是否和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并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
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其他機構購買基金。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況
(一)基金名稱
基金名稱:天弘國證航天航空行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場內簡稱:航空航天ETF天弘
基金代碼:159241
(二)基金類型和運作方式
本基金類型為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方式為交易型開放式。
(三)存續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額發售面值和認購價格
本基金基金份額發售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五)募集規模
本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
本基金首次募集規模上限為50億元人民幣(不含募集期利息)。采用末日比
例確認的方式實現募集規模的有效控制。若本基金在募集期內任何一天(含第一
天)當日募集截止時間后,基金募集總規模超過募集規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將提
前結束本次募集并予以公告,未確認部分的認購款項將在募集期結束后退還給投
資者,由此產生的利息等損失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六)募集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
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七)基金份額銷售機構
本基金的銷售機構名單詳見本基金發售公告“八、本次募集有關當事人或中
介機構(三)銷售機構”部分的相關內容。
本公司在募集期內可能新增或變更銷售機構,投資者可留意本公司及各發售
代理機構的公告或網站公示,或撥打本公司客服電話(95046)及各發售代理機
構的客服電話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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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金募集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基金的募集期為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
不超過三個月。
2、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6日(周六、周日和節假日
不受理)。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據基金銷售情況在募集期限內適當延長、縮短或調
整基金發售時間,并及時公告。
3、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 3 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 2
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
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
售,并在 10 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 10 日內,向中
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取得
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
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4、如果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則基金募集失敗。如基金募
集失敗,基金管理人應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在基
金募集期限屆滿后 30 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
利息(稅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
應由各方各自承擔。
二、認購方式與相關規定
1、認購方式
投資者可選擇網上現金認購和網下現金認購兩種方式認購。
2、認購費率
募集期投資人可以多次認購本基金,按每筆認購份額確定認購費率,以每筆
認購申請單獨計算費用。基金投資人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時收取認購費用。
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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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份額(M) 認購費率
M<50 萬份 0.80%
50 萬份≤M<100 萬份 0.50%
M≥100 萬份 每筆 1000 元
基金管理人辦理網下現金認購時按照上表所示費率收取認購費用。發售代理
機構辦理網上現金認購、網下現金認購時可參照上述費率結構,按照不高于0.80%
的標準收取一定的傭金。
3.認購份額的計算
網上現金認購
1、認購原則與認購限額
網上現金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單一賬戶每筆認購份額需為 1,000 份或其整
數倍。投資人可以多次認購,累計認購份額不設上限,但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業務規則以及本基金發售規模控制方案的規定。
投資人在認購本基金時,需按發售代理機構的規定,備足認購資金,辦理認
購手續。網上現金認購申請提交后不得撤銷。
2、認購金額及利息折算份額的計算
通過發售代理機構進行網上現金認購的投資人,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認購
傭金、認購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認購傭金=認購份額×認購價格×傭金比率
(若適用固定費用的,認購傭金=固定費用)
認購金額=認購份額×認購價格×(1+傭金比率)
(若適用固定費用的,認購金額=認購價格×認購份額+固定費用)
利息折算的份額=利息/認購價格
認購總份額=認購份額+利息折算的份額
認購傭金由發售代理機構收取,投資人需以現金方式交納認購傭金。
網上現金認購款項在基金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
額持有人所有。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額保留至整數位,小數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計
入基金財產。
例:某投資人通過某發售代理機構采用現金方式認購1,000份本基金,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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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發售代理機構確認的傭金比率為0.8%,并假設認購資金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為
2元,則需準備的資金金額計算如下:
認購傭金=1,000×1.00×0.8%=8元
認購金額=1,000×1.00×(1+0.8%)=1,008元
利息折算的份額=2/1.00=2份
認購總份額=1,000+2=1,002份
即:某投資人通過某發售代理機構采用網上現金方式認購 1,000 份本基金,
假設該發售代理機構確認的傭金比率為 0.8%,該投資人需準備 1,008 元資金,
方可認購到 1,000 份本基金基金份額,加上募集期間利息折算的份額后一共可以
得到 1,002 份基金份額。
3、認購確認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可通過其辦理認購的銷售網點查詢認購確認情
況。
4、清算交收
投資者提交的認購申請,由登記機構進行有效認購款項的清算交收。
網下現金認購
1、認購原則與認購限額
投資人在認購本基金時,需按銷售機構的規定,到銷售網點辦理相關認購手
續,并備足認購資金。網下現金認購申請提交后不得撤銷。
網下現金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投資人通過發售代理機構辦理網下現金認購
的,每筆認購份額須為1,000份或其整數倍;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辦理網下現
金認購的,每筆認購份額須在5萬份以上(含5萬份)。投資人可多次認購,累計
認購份額不設上限,但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業務規則以及本基金發售規模控制
方案的規定。
2、通過基金管理人進行網下現金認購的認購金額的計算:
通過基金管理人進行網下現金認購的投資人,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認購費
用、認購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認購費用=認購份額×認購價格×認購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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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適用固定費用的,認購費用=固定費用)
認購金額=認購份額×認購價格×(1+認購費率)
(若適用固定費用的,認購金額=認購價格×認購份額+固定費用)
利息折算的份額=利息/認購價格
認購總份額=認購份額+利息折算的份額
認購費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投資人需以現金方式交納認購費用。網下現金
認購款項在基金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
網下現金認購的利息和具體折算的份額以基金管理人的記錄為準。利息折算的份
額保留至整數位,小數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計入基金財產。
例:某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認購本基金 500,000份,認購費率為0.5%,假
定認購金額產生的利息為100元,則該投資人的認購金額為:
認購費用=500,000×1.00×0.5%=2,500元
認購金額=500,000×1.00×(1+0.5%)=502,5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額=100/1.00=100份
該投資人所得認購總份額為:
認購總份額=500,000+100=500,100份
即,某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認購本基金500,000份,認購費率為0.5%,假
定認購金額產生的利息為100元,則該投資人的認購金額為502,500元,可得到
500,100份基金份額。
3、通過發售代理機構進行網下現金認購的認購金額的計算:同通過發售代
理機構進行網上現金認購的認購金額的計算。
4、認購確認
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可通過其辦理認購的銷售網點查詢認購確認情況。
5、清算交收
通過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網下現金認購申請,由基金管理人進行有效認購款項
的清算交收。通過發售代理機構提交的網下現金認購申請,由登記機構進行有效
認購款項的清算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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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資者開戶
1、賬戶的開立
投資人認購本基金時需具有深圳證券交易所人民幣普通股票賬戶(即深圳 A
股賬戶)或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以下統稱“深圳證券賬戶”)。
已有深圳證券賬戶的投資人不必再辦理開戶手續。
尚無深圳證券賬戶的投資人,需在認購前持本人身份證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
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開戶代理機構辦理深圳證券賬戶的開戶手續。有關開
設深圳證券賬戶的具體程序和辦法,請到各開戶網點詳細咨詢有關規定。
如投資人需新開立深圳證券賬戶,則應注意:
○1 如投資人需要參與網下現金或網上現金認購,應使用深圳證券賬戶;深圳
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只能進行本基金的現金認購和二級市場交易。
○2 如投資人以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標的指數成份股或備選成
份股進行網下股票認購或基金的場內申購贖回的,則應開立并使用深圳 A 股賬
戶。
○3 已購買過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擔任登記機構的基金的投資人,其擁有
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賬戶不能用于認購本基金。
四、網上現金認購
1.認購時間: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6日(周六、周日和節假日不受理),
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認購限額:網上現金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單一賬戶每筆認購份額需為
1,000 份或其整數倍。投資人可以多次認購,累計認購份額不設上限,但需符合
相關法律法規、業務規則以及本基金發售規模控制方案的規定。
3.認購手續:投資人直接通過發售代理機構辦理認購。
(1)開立深圳A股賬戶或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
(2)在認購前向資金賬戶中存入足夠的認購資金。
(3)投資者可通過填寫認購委托單、電話委托、磁卡委托、網上委托等方
式申報認購委托。網上現金認購申請提交后,不可撤單,申請一經確認,認購資
金即被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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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時間和認購手續以深圳證券交易所和發售代理機構的相關規則為準。
五、網下現金認購
(一)直銷機構
1.認購時間: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6日(周六、周日和節假日不受理),
9:30至17:00。
2.認購限額:網下現金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辦理
網下現金認購的,每筆認購份額須在5萬份以上(含5萬份)。投資人可多次認購,
累計認購份額不設上限,但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業務規則以及本基金發售規模
控制方案的規定。
3.認購手續
投資人到基金管理人直銷網點提供下列資料辦理基金的認購手續:
(1)個人投資者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如為第二代身份證需正反面
復印件);
(2)機構投資者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
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提供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
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人和業務經辦人有
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軍人證或護照);
(3)深圳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卡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卡(原件和復印件);
(4)《專業投資者風險告知及確認函》或者《普通投資者風險告知及確認函》,
若為專業投資者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5)個人投資者簽署《開放式基金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試問卷》(個人版),
機構投資者簽署《開放式基金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試問卷》(機構版);
(6)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回單原件及復印件;
(7)填妥的《ETF基金網下認購業務申請表》;
(8)基金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4.投資者辦理本基金的認購需將足額認購資金匯入本公司基金直銷資金賬
戶,可選擇以下賬戶其中之一:
賬戶一:
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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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戶名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康路支行
銀行賬號:0302011229300234825
人民銀行大額支付系統聯行號:102110000156
賬戶二:
賬戶名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營業部
銀行賬號:441270100101266051
人民銀行大額支付系統聯行號:309110018179
投資人所填寫的票據在匯款用途中必須注明購買的基金名稱和基金代碼,并
確保認購期間每日17:00前到賬。
5.注意事項:
(1)投資人在認購時不能使用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賬戶,而
需使用深圳A股賬戶卡或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卡。
(2)若個人投資者的認購資金在認購申請當日17:00之前未到達本公司指
定的直銷資金賬戶,則當日提交的申請順延受理,申請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請日)
以資金到賬日為準。在本基金發行截止日的 17:00 之前,若投資者的認購資金
未到達本公司指定賬戶,則投資者提交的認購申請將可被認定為無效認購。如由
于網銀系統原因導致到賬時間晚于當日17:00的,可順延至當日下午企業網銀關
閉的最后時間。
(3)投資人若未按上述規定劃付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本公司及直銷資
金賬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發售代理機構
1.認購時間: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6日(周六、周日和節假日不受理),
具體業務辦理時間由發售代理機構確定。
2.認購限額:網下現金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投資人通過發售代理機構辦
理網下現金認購的,每筆認購份額須為 1,000 份或其整數倍;投資人可多次認購,
累計認購份額不設上限,但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業務規則以及本基金發售規模
控制方案的規定。
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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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認購手續:投資者直接通過發售代理機構辦理認購。
(1)開立深圳 A 股賬戶或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
(2)在認購前向資金賬戶中存入足夠的認購資金。
(3)投資者填寫認購委托單,同時填寫委托該發售代理機構代為辦理網上
現金認購的委托申請書。網下現金認購申請提交后如需撤銷以銷售機構的規定為
準。
具體時間和認購手續以基金管理人或各發售代理機構的規定為準。
六、清算與交割
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當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任何人不
得動用。網上現金認購及網下現金認購的有效認購資金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
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投資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以基金管理人和/或登記機構
的記錄為準。
本基金權益登記由登記機構在發售結束后完成過戶登記。
基金募集期間的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費用,不得從基金
財產中列支。
七、基金資產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 3 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 2
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
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
售,并在 10 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 10 日內,向中
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取得
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
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發售公告
17
2.如果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則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
人應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
30 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稅后)。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擔。
八、本次募集有關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天津自貿試驗區(中心商務區)新華路 3678 號寶風大廈 23 層
辦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區馬場道 59 號天津國際經濟貿易中心 A 座 16 層
法定代表人:黃辰立
成立時間:2004 年 11 月 8 日
客服電話:95046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 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 48 號中信證券大廈/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
中心三路 8 號中信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成立日期:1995 年 10 月 25 日
聯系電話:95548-3
(三)銷售機構
1、網下現金發售直銷機構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住所:天津自貿試驗區(中心商務區)新華路 3678 號寶風大廈 23 層
辦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區馬場道 59 號天津國際經濟貿易中心 A 座 16 層
法定代表人:黃辰立
電話:(022)83865560
傳真:(022)83865564
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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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司媛
客服電話:95046
2、網上現金發售代理機構
網上現金發售通過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辦理,
具體名單如下:
愛建證券、渤海證券、財達證券、財通證券、財信證券、川財證券、大通證
券、大同證券、德邦證券、第一創業、東北證券、東方財富、東方證券、東莞證
券、東海證券、東吳證券、東興證券、方正證券、高華證券、光大證券、廣發證
券、國都證券、國海證券、國金證券、國開證券、國聯民生證券、國融證券、國
盛證券、國泰海通證券、國投證券、國新證券、國信證券、國元證券、恒泰證券、
紅塔證券、宏信證券、華安證券、華寶證券、華創證券、華福證券、華金證券、
華林證券、華龍證券、華泰證券、華西證券、華鑫證券、華源證券、江海證券、
金元證券、開源證券、聯儲證券、民生證券、南京證券、平安證券、瑞銀證券、
山西證券、上海證券、申萬宏源、申萬宏源西部、世紀證券、首創證券、太平洋
證券、天風證券、萬和證券、萬聯證券、麥高證券、五礦證券、西部證券、西南
證券、湘財證券、誠通證券、信達證券、興業證券、銀河證券、銀泰證券、英大
證券、甬興證券、粵開證券、長城國瑞、長城證券、長江證券、招商證券、浙商
證券、中航證券、中金財富、中金公司、中山證券、中泰證券、中天證券、中信
建投、中信山東、中信證券、中信證券華南、中銀證券、中郵證券、中原證券(排
名不分先后)。
如果會員單位有所增加或減少,請以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具體規定為準,本基
金管理人將不就此事項進行公告。
3、網下現金發售代理機構
(1)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 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 48 號中信證券大廈 20 層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電話:010-60834768
聯系人:杜杰
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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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服務熱線:95548
網址:www.cs.ecitic.com
(2)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青島市嶗山區苗嶺路 29 號澳柯瑪大廈 15 層(1507-1510 室)
辦公地址:青島市嶗山區深圳路 222 號青島國際金融廣場 1 號樓第 20 層
(266061)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電話:0532-85022326
聯系人:焦剛
客戶服務熱線:95548
網址:sd.citics.com
(3)中信證券華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 5 號廣州國際金融中心主塔 19 層、20 層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 5 號廣州國際金融中心主塔 19 層、20 層
法定代表人:陳可可
聯系人:陳靖
聯系電話:020-88836999
客戶服務電話:95548
網址:www.gzs.com.cn
(4)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 66 號 4 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內大街 188 號
法定代表人:劉成
電話:010-85156310
聯系人:劉蕓
客戶服務熱線:400-8888-108
網址:www.csc108.com
(5)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南京市江東中路 228 號
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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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 228 號華泰證券廣場
法定代表人:張偉
電話:18610734266
聯系人:郭力銘
客戶服務熱線:400-888-8168、95597
網址:www.htsc.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調整為本
基金的銷售機構。
(四)登記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 17 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 17 號
法定代表人:于文強
電話:010-50938697
聯系人:苑澤田
(五)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銀城中路 68 號時代金融中心 19 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 68 號時代金融中心 19 樓
負責人:韓炯
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經辦律師:黎明、陳穎華
聯系人:陳穎華
(六)審計基金資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1、名稱(審計基金財產):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 1 號東方廣場東 2 座辦公樓 8 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 1 號東方廣場東 2 座辦公樓 8 層
執行事務合伙人:鄒俊
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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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10-85085000
經辦注冊會計師:左艷霞、管祎銘、李瑞叢、賈君宇
聯系人:管祎銘
2、名稱(募集資金驗資):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 1 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 17 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 1 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 17 層
執行事務合伙人:毛鞍寧
電話:010-58153000
經辦注冊會計師:蔣燕華、費澤旭
聯系人:蔣燕華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