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華夏國證通用航空產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新增華泰證券為發售代理機構的公告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
華夏國證通用航空產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新增華泰證券為發售代理機構的公告
根據華夏國證通用航空產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簡稱:華夏國證通用航空產業ETF,場內簡稱:通用航空ETF基金,基金代碼:159230,以下簡稱“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發售公告等規定,本基金自2025年5月7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含當日)進行發售。目前投資者可選擇網上現金認購、網下現金認購2種方式認購本基金,投資者辦理網上現金認購和網下現金認購的日期均為2025年5月7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含當日)。本基金網上現金認購和網下現金認購的合計首次募集規模上限為人民幣80億元(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對上述規模限制進行控制。
自2025年5月7日起,投資者可在以下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的網下現金認購業務,具體如下:
銷售機構名稱 網址 客戶服務電話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c.com.cn 95597
具體業務辦理以各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銷售機構的業務辦理狀況亦請遵循其各自規定執行。本基金的網下現金發售代理機構已在本公司官網(www.ChinaAMC.com)公示,投資者可登錄查詢,網上現金發售代理機構為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投資者可登錄本公司網站或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400-818-6666)了解相關信息。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之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在了解產品情況、聽取銷售機構適當性匹配意見的基礎上,理性判斷市場,謹慎做出投資決策。基金具體風險評級結果以銷售機構提供的評級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