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安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匯安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發售日期: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23日
目錄
重要提示............................................................1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況................................................5
二、募集方式及相關規定..............................................8
三、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11
四、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13
五、清算與交割.....................................................15
六、基金資產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16
七、本次募集有關當事人或中介機構...................................17
重要提示
1.匯安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募集申請已獲中
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5]488號文準予注冊。
2.本基金是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運作方式為契約型開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記機構為匯安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
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23日(不含周六、周日及法定
節假日)通過銷售機構向投資者公開發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募集情況適當延長
或縮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時公告,但最長不超過法定募集期限。
5.本基金的募集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
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
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6.本基金的銷售機構為直銷機構及其他銷售機構。直銷機構為匯安基金管
理有限責任公司直銷中心。本公告中如無特別說明,銷售機構即指本公司的直銷
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具體銷售機構名單詳見本公告“七、本次募集有關當事人
或中介機構”項下“(三)銷售機構”章節。
7.投資者欲認購本基金,需開立本基金管理人的開放式基金賬戶。若已經
在本公司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的,則不需要再次辦理開戶手續。募集期內本公司
通過直銷機構為投資者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開戶和認購申請可同時辦理。
8.本基金根據認購/申購費用及銷售服務費收取方式的不同將基金份額分為
不同的類別。其中:在投資人認購/申購基金時收取認購/申購費用,在贖回時根
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并不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
額,稱為A類基金份額;在投資人認購/申購基金時不收取認購/申購費用,而是
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在贖回時根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的基
金份額,稱為C類基金份額。本基金A類和C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代碼。由于基
金費用的不同,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并公布基金份額
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投資人可自行選擇認購/申購的基金份額類別。
9.投資人認購A類基金份額,首次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人民幣1.00元,追
加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元;投資人認購C類基金份額,首次單筆最
低認購金額為人民幣1.00元,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元。各銷售
機構在不低于上述規定的前提下,可根據自己的情況調整首次最低認購金額和追
加最低認購金額限制,具體以銷售機構公布的為準。
10.募集期間不設置單個投資人的累計認購金額限制,但如本基金單個投資
人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
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人的認購申請進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
認購申請有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
該等全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投資人認購的基金份額數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記機
構的確認為準。
11.募集期內,投資者可以多次認購本基金。認購申請一經銷售機構受理,
即不得撤銷。
12.本基金在募集期內最終確認的有效認購總金額擬不超過60億元人民幣
(不包括募集期利息)。本基金采用末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實現募集規模的有效控
制。若本基金在募集期內任何一天(含第一天)當日募集截止時間后,本基金認
購申請總金額達到或超過60億元,本基金將提前結束募集并于次日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未確認部分的認購款項將在募集期結束后退還給投資者,由此產生的利
息等損失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13.銷售機構(包括本公司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受理申請并不表示對
該申請已經成功的確認,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收到了認購申請。申請是否有效
應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登記為準。投資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銷售機構查詢最終
成交確認情況和認購的份額。
14.本公告僅對本基金募集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2025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國證監會規定信息披露媒
介上的《匯安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
15.開戶、認購等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向銷售機構咨詢。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
服務電話(010-56711690)咨詢相關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募集安排做適當調整。
17.風險提示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期貨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期貨市場波動等因素產
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應全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理性判斷市場,
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管
理風險、合規風險、本基金的特有風險、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風險、
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
啟用側袋機制的風險及其他風險等。
本基金可投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是一種債券性質的金融工具,其
向投資者支付的本息來自于基礎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或剩余權益。與股票和一般
債券不同,資產支持證券不是對某一經營實體的利益要求權,而是對基礎資產池
所產生的現金流和剩余權益的要求權,是一種以資產信用為支持的證券,所面臨
的風險主要包括交易結構風險、各種原因導致的基礎資產池現金流與對應證券現
金流不匹配產生的信用風險、市場交易不活躍導致的流動性風險等。
本基金可投資國債期貨。投資國債期貨可能面臨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基
差風險、保證金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等。
本基金可投資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存托憑證,基金凈值可能受到存托憑證的
境外基礎證券價格波動影響,與存托憑證的境外基礎證券、境外基礎證券的發行
人及境內外交易機制相關的風險可能直接或間接成為本基金風險。具體風險煩請
查閱本基金招募說明書“風險揭示”章節內容。
本基金可根據投資策略需要或市場環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于
存托憑證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于存托憑證,基金資產并非必然投資存托憑證。
本基金可投資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允許買賣的規定范圍
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簡稱“港股通標的股票”),會面臨港股通
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包括港股市場股價波動較大的風險(港股市場實行T+0回轉交易,且對個股不設
漲跌幅限制,港股股價可能表現出比A股更為劇烈的股價波動)、匯率風險(匯
率波動可能對基金的投資收益造成損失)、港股通機制下交易日不連貫可能帶來
的風險(在內地開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通標的股票
不能及時賣出,可能帶來一定流動性風險)等。具體風險煩請查閱本基金招募說
明書的“風險揭示”章節的具體內容。
本基金可根據投資策略需要或市場環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于
港股通標的股票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基金資產并非必然
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存在不對港股通標的股票進行投資的可能。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況
(一)基金名稱
基金名稱:匯安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匯安聚利債券A
基金代碼:023804
基金簡稱:匯安聚利債券C
基金代碼:023805
(二)基金類型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三)基金的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四)存續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額發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額發售面值為1.00元人民幣。
(六)基金份額的類別設置
本基金根據認購/申購費用及銷售服務費收取方式的不同將基金份額分為不
同的類別。其中:
1、在投資人認購/申購基金時收取認購/申購費用,在贖回時根據持有期限
收取贖回費用,并不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稱為A
類基金份額。
2、在投資人認購/申購基金時不收取認購/申購費用,而是從本類別基金資
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在贖回時根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的基金份額,稱為C
類基金份額。
本基金A類和C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代碼。由于基金費用的不同,本基金A
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并公布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
值。
投資人可自行選擇認購/申購的基金份額類別。
(七)募集規模
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
本基金在募集期內最終確認的有效認購總金額擬不超過60億元人民幣(不
包括募集期利息)。
自募集首日起至T日(含首日),若募集總規模接近、達到或超過60億元,
本公司有權于T+1日刊登公告提前結束本次募集,自T+1日起(含該日)不再接
受認購申請。
在募集期內任何一天(含第一天)當日募集截止時間后累計有效認購申請金
額(不含募集期利息)超過募集規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將采取末日比例確認的方
式實現規模的有效控制。當發生末日比例確認時,本公司將及時公告比例確認情
況與結果。未確認部分的認購款項將在募集期結束后退還給投資者,由此產生的
利息等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末日認購申請確認比例的計算方法如下:
末日認購申請確認比例=(60億元-末日之前有效認購申請金額總額)/末
日有效認購申請金額總額
末日投資者認購申請確認金額=末日提交的有效認購申請金額×末日認購申
請確認比例
當發生部分確認時,末日投資者認購費率按照單筆認購申請確認金額所對應
的費率計算,末日認購申請確認金額不受認購最低限額的限制。最終認購申請確
認金額請以本基金登記機構計算并確認的結果為準。
(八)募集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
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九)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匯安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直銷中心
傳真:021-80219047
郵箱:DS@huianfund.cn
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501號上海白玉蘭廣場36層02單元
聯系人:楊晴
電話:021-80219022
2.其他銷售機構
本基金的其他銷售機構名單詳見本公告“七、本次募集有關當事人或中介機
構”項下“(三)銷售機構”中“2、其他銷售機構”章節。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符合要求的機構銷售本基金,
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十)募集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基金的募集期為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
不超過三個月。
2.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21日,期間面向個人
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
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同時發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銷售情況在募集期限內適
當延長、縮短或調整基金發售時間,并及時公告。
若本基金達到基金備案條件(即基金募集期期限屆滿,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
少于2億,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并且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
于200人。下同),則本基金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完備案手續并取得中國證監會書
面確認后,可以宣告基金合同生效;否則本基金將在三個月的募集期內繼續發售,
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若三個月的募集期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本公司將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
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在基金募集期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
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二、募集方式及相關規定
(一)認購原則和認購限額
1.本基金認購采用金額認購方式。
2.投資者認購前,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備足認購的資金。
3.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已受理的認購申請不允許撤
銷。
4.投資人認購A類基金份額,首次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人民幣1.00元,追
加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元;投資人認購C類基金份額,首次單筆最
低認購金額為人民幣1.00元,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元。各銷售
機構在不低于上述規定的前提下,可根據自己的情況調整首次最低認購金額和追
加最低認購金額限制,具體以銷售機構公布的為準。
5.募集期間不設置單個投資人的累計認購金額限制,但如本基金單個投資
人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
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人的認購申請進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
認購申請有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
該等全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投資人認購的基金份額數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記機
構的確認為準。
6.投資者在T日規定時間內提交的認購申請,通常可在T+2日到原認購網
點或以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查詢認購申請的受理情況。
(二)認購費用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在認購時收取基金認購費用。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
費用,但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對認購設置級差費率,認購費率隨認購金額的增加而遞
減,投資人如果有多筆認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費率表如下:
認購金額(M) A類基金份額認購費率
M<100萬元 0.60%
100萬元≤M<300萬元 0.40%
300萬元≤M<500萬元 0.20%
M≥500萬元 按筆收取,1,000元/筆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由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
產。認購費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三)認購價格及認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的認購價格為每份基金份額1.00元。
(1)對于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1)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募集期間的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2)認購費用適用固定金額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募集期間的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認購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投資人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的A類基金份額,對應認購費率為
0.60%,如果募集期內認購資金獲得的利息為5元,則其可得到的A類基金份額
計算如下:
凈認購金額=10,000/(1+0.60%)=9,940.36元
認購費用=10,000-9,940.36=59.64元
認購份額=(9,940.36+5.00)/1.00=9,945.36份
即:投資人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加上認購資金在募集
期內獲得的利息,可得到9,945.36份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
(2)對于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募集期間的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認購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投資人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募集期間利息為5
元,則其可得到的C類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認購份額=(10,000+5.00)/1.00=10,005.00份
即:投資人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加上認購資金在募集
期內獲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00份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
(四)認購的方法與確認
1.認購方法
投資者認購時間安排、投資者認購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的手續,詳見“三、
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及“四、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2.認購確認
銷售機構(包括本公司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受理認購申請并不表示對
該申請已經成功的確認,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收到了認購申請。申請是否有效
應以基金登記機構的確認登記為準。投資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銷售機構查
詢最終成交確認情況和認購的份額。
(五)募集期間認購資金利息的處理方式
有效認購款項在基金募集期間形成的利息,將折算成基金份額計入基金投資
者的賬戶,利息轉份額的具體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三、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開戶與認購的程序
1.開戶與認購時間
基金份額發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和節假日不營業)。
2.開戶及認購程序
個人投資者辦理開戶手續時,應親赴直銷中心,并提供下列資料:
(1)填妥的《賬戶業務申請表(個人)》
(2)投資者風險測評問卷及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匹配結果確認書
(3)(如需)填妥的《電子交易申請函》
(4)(如需)填妥的《基金業務授權委托書》
(5)(如需)填妥的《投資者身份識別信息采集表(個人)》
(6)本人的儲蓄賬戶或銀行借記卡開戶回執原件及復印件
(7)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
官證、士兵證、護照、戶口本)
(8)直銷機構依法律法規要求或謹慎的原則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
證件
3.繳款
投資者認購本基金,應通過轉賬、匯款等銀行認可的方式將足額認購資金匯
入本公司在以下銀行開立的直銷資金賬戶:
(1)賬戶名稱:匯安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復興支行
賬號:11050137510000000707
大額支付行號:105100008038
(2)賬戶名稱:匯安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北京常營支行
賬號:328569156366
大額支付行號:104100004072
在辦理匯款時,投資者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1)投資者應在“匯款人”欄中填寫的匯款人名稱必須與認購申請人名稱
一致;
(2)投資者匯款時,應提示銀行柜臺人員務必準確完整地傳遞匯款信息,
包括匯款人和備注欄內容;
(3)投資者匯款金額必須與申請的認購金額一致。
4.認購
(1)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手續需提供下列資料:
1)填妥的《交易業務申請表》(個人投資者需本人簽字);
2)個人投資者,須提供本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及授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如有);
3)如辦理認購/申購業務,須提供交易時間內劃轉資金的憑證復印件。
(2)注意事項
1)若投資者認購資金在當日17: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銷資金賬戶的,
則當日提交的申請順延受理。申請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請日)以資金到賬日為準;
2)基金募集期結束,仍存在以下情況的,將被認定為無效認購:
i.投資者劃入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ii.投資者劃入資金,但逾期未辦理認購手續的;
iii.投資者劃入的認購金額小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iv.在募集期截止日17:00之前資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銷資金賬戶的;
v.本公司確認的其他無效資金或認購失敗資金。
(二)個人投資者在其他銷售機構的開戶與認購程序以各銷售機構的規定
為準。
四、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開戶與認購的程序
1.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基金份額發售日9:30-17:00(周六、周日和節假日不營業)。
2.開戶及認購程序
機構投資者辦理開戶手續時,應由指定經辦人親赴直銷中心,并提供下列資
料:
(1)《賬戶業務申請表(機構/產品)》
(2)《基金業務授權委托書》
(3)《機構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測試問卷》及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匹配
結果確認書
(4)《機構及其控制人身份識別信息采集表》
(5)《非自然人客戶受益所有信息表》
(6)(如需)《電子交易申請函》
(7)投資者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件復印件
(9)經辦人身份證正反面件復印件
(10)預留銀行賬戶的開立證明文件復印件
直銷機構依法律法規要求或謹慎的原則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證件
3.繳款
投資者認購本基金,應通過匯款等銀行認可的方式將足額認購資金匯入本公
司在以下銀行開立的直銷資金賬戶:
(1)賬戶名稱:匯安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復興支行
賬號:11050137510000000707
大額支付行號:105100008038
(2)賬戶名稱:匯安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北京常營支行
賬號:328569156366
大額支付行號:104100004072
在辦理匯款時,投資者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1)投資者應在“匯款人”欄中填寫的匯款人名稱必須與認購申請人名稱
一致;
(2)投資者匯款時,應提示銀行柜臺人員務必準確完整地傳遞匯款信息,
包括匯款人和備注欄內容;
(3)投資者匯款金額必須與申請的認購金額一致。
4.認購
(1)機構投資者辦理認購手續需提供下列資料:
1)填妥的《交易業務申請表》(需經辦人簽章并加蓋預留印鑒);
2)交易時間內劃轉資金的憑證復印件。
(2)注意事項
1)若投資者認購資金在當日17: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銷資金賬戶的,
則當日提交的申請順延受理,順延期限不超過五個工作日。申請受理日期(即有
效申請日)以資金到賬日為準;
2)基金募集期結束,仍存在以下情況的,將被認定為無效認購:
i.投資者劃入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ii.投資者劃入資金,但逾期未辦理認購手續的;
iii.投資者劃入的認購金額小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iv.在募集期截止日17:00之前資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銷資金賬戶的;
v.本公司確認的其他無效資金或認購失敗資金。
(二)機構投資者在其他銷售機構的開戶與認購程序以各銷售機構的規定
為準。
五、清算與交割
1.投資人無效認購資金將于本基金登記機構確認為無效后3個工作日內向
投資人指定賬戶劃出。
2.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資者的認購款項只能存入專門賬戶,任何人不得動
用。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
有,其中利息轉份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3.本基金持有人權益登記由基金登記機構在募集結束后完成。
六、基金資產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期滿后,基金管理人根據登記機構確認的數據,將有效認購資金(不
含認購費)及其所生利息一并劃入在基金托管行開立的本基金的托管賬戶,并委
托具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資產進行驗資并出具報告,登記機構出具認購
戶數證明。
2.若基金合同達到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
理基金備案手續。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
收到其書面確認的次日公告。
3.若因本基金未達到備案條件而導致基金合同無法生效,則基金管理人將
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將所募集的資金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募集期滿后30日內退還給基金投資人。
4.基金合同生效前所發生的信息披露費、律師費和會計師費以及其他費用
不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七、本次募集有關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匯安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歐陽路218弄1號2樓215室
法定代表人:劉強
設立日期:2016年4月25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6]860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1億元
存續期限:持續經營
聯系電話:(010)56711600
匯安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6]860號文批準設
立。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首次注冊登記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冊資本:人民幣貳仟玖佰肆拾叁億捌仟柒佰柒拾玖萬壹仟貳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基金托管業務批準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4號
托管部門信息披露聯系人:許俊
傳真:(010)66594942
中國銀行客服電話:95566
(三)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匯安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直銷中心
傳真:021-80219047
郵箱:DS@huianfund.cn
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501號上海白玉蘭廣場36層02單元
聯系人:楊晴
電話:021-80219022
2.其他銷售機構
(1)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珺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號3幢5層599室
客服電話:95188-8
網址:www.fund123.cn
(2)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其實
注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龍田路190號2號樓二層
客服電話:95021
網址:www.1234567.com.cn
(3)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彥
注冊地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柳梧新區國際總部城10棟樓
客服電話:95357
網址:www.18.cn
(4)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譚廣鋒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南山街道聽海大道5212號騰訊數碼大廈
2棟(南塔)L1401-L1501
客服電話:4000-890-555
網址:www.tenganxinxi.com
(5)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鄒保威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76號(寫字樓)1號樓4層1-7-2
客服電話:95118
網址:kenterui.jd.com
(6)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強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號903室
客服電話:952555
網址:www.ijijin.com.cn
(7)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客服電話:95566
網址:www.boc.cn
(8)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利軍
注冊地址:中國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25號、甲25號中國光大中心
客服電話:95595轉8
網址:www.cebbank.com
(9)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2號
客服電話:95568
網址:www.cmbc.com.cn
(10)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客服電話:95548
網址:www.cs.ecitic.com
(11)中信證券華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可可
注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臨江大道395號901室(部位:自編01號)1001
室(部位:自編01號)
客服電話:95548
網址:www.gzs.com.cn
(12)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注冊地址:青島市嶗山區深圳路222號1號樓2001
客服電話:95548
網址:sd.citics.com
(13)中信期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竇長宏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13
層1301-1305室、14層
客服電話:400-990-8826
網址:www.citicsf.com/e-futures
(14)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成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客服電話:95587/4008-888-108
網址:www.csc108.com
(15)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商城路618號
客服電話:95521
網址:www.gtht.com
(16)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炯洋
注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天府二街198號
客服電話:95584、4008-888-818
網址:www.hx168.com.cn
(17)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
注冊地址:蘇州工業園區星陽街5號
客服電話:95330
網址:www.dwzq.com.cn
(18)泰信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浩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乙118號10層1206
客服電話:400-004-8821
網址:www.taixincf.com
(19)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注冊地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二大街42號寫字樓101室
客服電話:956066
網址:www.bhzq.com
(20)華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加海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電路370號2、3、4層
客服電話:400-820-9898
網址:www.cnhbstock.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符合要求的機構銷售本基金,
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四)登記機構
名稱:匯安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歐陽路218弄1號2樓215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501號上海白玉蘭廣場36層02單元
法定代表人:劉強
電話:021-80219253
傳真:021-80219047
聯系人:呂璇
(五)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注冊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負責人:韓炯
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聯系人:丁媛
經辦律師:黎明、丁媛
(六)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名稱: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外大街22號1幢10層1001-1至/1001-26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外大街22號1幢10層1001-1至/1001-26
執行事務合伙人:肖厚發、劉維
聯系電話:010-66001391
傳真電話:010-66001391
聯系人:金詩濤
經辦注冊會計師:張振波、金詩濤
匯安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