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發智選啟航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廣發智選啟航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發售日期: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23日
目錄
重要提示..............................................................................................1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況......................................................................5
二、募集方式及相關規定..................................................................8
三、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9
四、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10
五、清算與交割................................................................................13
六、基金資產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13
七、本次募集有關當事人或中介機構............................................14
重要提示
1.廣發智選啟航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于2025年3
月5日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5〕409號文準予募集注冊。
2.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冊登記機構為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
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為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
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
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5.本基金首次募集規模上限為50億元人民幣(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
在募集期內任何一天(含第一天)當日募集截止時間后累計有效認購申請金
額超過50億元人民幣,基金管理人將采取末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實現規模的有效
控制。當發生末日比例確認時,基金管理人將及時公告比例確認情況與結果。未
確認部分的認購款項將在募集期結束后退還給投資者,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投資人
自行承擔。
末日認購申請確認比例的計算方法如下:
末日認購申請確認比例=(50億元-末日之前有效認購申請金額)/末日有
效認購申請金額
末日投資者認購申請確認金額=末日提交的有效認購申請金額×末日認購申
請確認比例
當發生部分確認時,末日投資者認購費率按照單筆認購申請確認金額所對應
的費率計算,末日投資者認購申請確認金額不受認購最低限額的限制。最終認購
申請確認結果以本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計算并確認的結果為準。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規模的限制。
6.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增減或變更基金銷售機構,并在
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基金銷售機構名錄。投資者在各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相關業
務時,請遵循各銷售機構業務規則與操作流程。
7.本基金將于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23日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的
銷售機構公開發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過3個月,自基金份額開始發售之日
起計算。基金管理人可根據認購情況適當調整募集時間,并及時公告。
8.投資人欲購買本基金,需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
一個投資人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
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投資者應保證用于認購的資金來
源合法,投資者應有權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約上或其他障礙。已經
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人無需再開立基金賬戶,直接辦理新基金的認購業務
即可。若投資人在不同的銷售機構重復開立基金賬戶導致認購失敗的,基金管理
人和銷售機構不承擔認購失敗責任。如果投資人在開立基金賬戶的銷售機構以外
的其他銷售機構購買本基金,則需要在該銷售網點增開“交易賬戶”,然后再認
購本基金。投資人在辦理完開戶和認購手續后,應及時到銷售網點查詢確認結果。
募集期內本公司直銷機構及其他銷售機構同時為投資人辦理基金賬戶開戶及認
購手續。開戶和認購的具體程序請見本發售公告正文。
9.在募集期內,每一基金投資者通過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每個基金賬戶首次
認購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最低金額為1元(含認購
費)。各銷售機構對最低認購限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
務規定為準。已在基金管理人銷售網點有認購本基金記錄的投資者不受首次認購
最低金額的限制,但受追加認購最低金額的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間對單個基金份
額持有人不設置最高認購金額限制。
10.募集期限屆滿,若單一投資者申請認購基金份額比例達到或超過50%,基
金管理人有權全部或部分拒絕該投資者的認購申請,以確保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
份額的比例低于50%。
11.本基金認購采取全額繳款認購的方式。基金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多次認
購,認購一旦被注冊登記機構確認,就不再接受撤銷申請。
12.基金發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生效,而僅代表發
售機構確實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申請的確認以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
投資者可在基金正式宣告成立后到各銷售網點查詢最終成交確認情況和認購的
份額。若投資者的認購申請被確認為無效,基金管理人應當將投資者已支付的認
購金額本金退還投資者。
13.本公告僅對本基金募集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人欲了解本基
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2025年4月16日刊登在本公司官網
(www.gffunds.com.cn)和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廣發智選啟航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
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提示性公告和本公告將
同時刊登在《證券時報》。
14.各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以及開戶、認購等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向各銷售機
構咨詢。對未開設銷售網點地區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
(95105828或020-83936999)垂詢認購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發售安排做適當調整。
16.風險提示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
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
各類風險,包括:因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
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于基金投資人連續大量贖回基金
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
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本
基金投資特定品種(包括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資產支持證券、存托
憑證等)的特有風險等,詳見招募說明書的“風險揭示”部分。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預期收益及風險水平高于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型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投資不同于銀行儲蓄,投資人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
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
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
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
擔投資風險。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不
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
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況
(一)基金名稱
基金名稱:廣發智選啟航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廣發智選啟航混合
A類份額基金代碼:023761
C類份額基金代碼:023762
(二)基金類型
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三)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四)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額發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額發售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六)募集目標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額總額為2億份,最低募集金額為2億元人民幣。本基金
首次募集規模上限為50億元人民幣(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七)募集對象
本基金募集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
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
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八)銷售渠道與銷售網點
1.直銷機構: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環島東路3018號2608室
辦公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琶洲大道東1號保利國際廣場南塔31-33樓;
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環島東路3018號2603-2622室
法定代表人:葛長偉
客服電話:95105828或020-83936999
客服傳真:020-34281105
網址:www.gffunds.com.cn
直銷機構網點信息:本公司網上直銷系統(僅限個人客戶)和直銷中心(僅
限機構客戶)銷售本基金,網點具體信息詳見本公司網站。
客戶可以通過本公司客服電話進行銷售相關事宜的問詢、基金的投資咨詢及
投訴等。
2.其他銷售機構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增減或變更基金銷售機構,并在基
金管理人網站公示基金銷售機構名錄。投資者在各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相關業務
時,請遵循各銷售機構業務規則與操作流程。
(九)募集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23日,期間面向符合
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
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同時發售。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過3個月,自基金份額開始發售之日起計算。基金管理人
可根據認購情況適當調整募集時間,并及時公告。
2.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
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
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
售,并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
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取
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
任何人不得動用。
4.若3個月的募集期屆滿,基金合同未達到法定生效條件,則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應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在基金
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
(十)基金份額發售面值、認購價格和認購費用
1.份額發售面值:人民幣1.00元
2.認購價格:人民幣1.00元
3.認購費用: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在認購時收取基金認購費用,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
用。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率隨認購金額的增加而遞減,投資者在一天之
內如果有多筆認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本基金對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認購A類基金份額的特定投資者與除此之外的
其他普通投資者實施差別的認購費率,特定投資者范圍及具體費率優惠詳見基金
管理人于2022年5月19日發布的《關于面向特定投資者通過直銷柜臺認、申購旗
下所有基金實施費率優惠的公告》和2022年9月2日發布的《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關于調整“特定投資群體(養老金客戶)”的客戶適用范圍的公告》及其他相關
公告。
A類基金份額具體認購費率如下:
認購金額(M,含認購費) 認購費率
M<100萬元 1.20%
100萬元≤M<300萬元 0.80%
300萬元≤M<500萬元 0.60%
M≥500萬元 每筆1000元
基金銷售機構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對認購費用實行一定的優惠,具體以實際收
取為準。
本基金認購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
記等基金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4.認購份額的計算
(1)若投資者選擇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或,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固定認購費金額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或,認購費用=固定認購費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期利息)/基金份額發售面值
認購費用以人民幣元為單位,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
位;認購份額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
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普通投資者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如果認購期內認
購資金獲得的利息為50元,則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凈認購金額=100,000/(1+1.20%)=98,814.23元
認購費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認購份額=(98,814.23+50)/1.00=98,864.23份
即普通投資者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加上認購資金在認購
期內獲得的利息,可得到98,864.23份A類基金份額。
(2)若投資者選擇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則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為: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期利息)/基金份額發售面值
例:某投資者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該筆認購產生利息5元。
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為:
認購份額=(10,000+5)/1.00=10,005.00份
即投資者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的C類基金份額,加上認購資金在認購期
內獲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00份C類基金份額。
二、募集方式及相關規定
在募集期內,本基金將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網點及基金銷售機構的銷售網
點同時面向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
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
資人發售。
在募集期內,每一基金投資者通過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每個基金賬戶首次認
購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最低金額為1元(含認購
費)。各銷售機構對最低認購限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
務規定為準。已在基金管理人銷售網點有認購本基金記錄的投資者不受首次認購
最低金額的限制,但受追加認購最低金額的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間對單個基金份
額持有人不設置最高認購金額限制。
募集期限屆滿,若單一投資者申請認購基金份額比例達到或超過50%,基金
管理人有權全部或部分拒絕該投資者的認購申請,以確保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
額的比例低于50%。
三、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網上直銷機構業務辦理程序
1.受理開戶及認購的時間
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在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23日15:00前受理投資者
對本基金的認購申請。每個交易日15:00(不含)前受理當前交易日的申請,
15:00后的交易申請將作為下個交易日的交易處理。
2.開戶及認購程序
(1)請參照公布于本公司網站(www.gffunds.com.cn)上的《廣發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電子交易業務規則》辦理相關開戶和認購等業務;
(2)尚未開通廣發基金網上直銷的個人投資者,請根據頁面提示進行開戶
操作,在開戶申請提交成功后可直接登錄網上交易平臺進行認購;
(3)已經開通廣發基金網上直銷的個人投資者,請直接登錄廣發基金網上
交易平臺進行網上認購。
(二)非直銷銷售機構業務辦理程序
個人投資者在非直銷銷售機構的開戶及認購手續以各非直銷銷售機構的規
定為準。
(三)特別提示
1.個人投資者通過代銷網點認購本基金,只需準備足額的認購資金存入指定
的資金結算賬戶,由代銷機構扣劃相應款項。
2.若個人投資者認購資金當日申請時間之前,未將足額資金劃到賬,則當日
提交的認購申請將順延受理。
3.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款項將退往投資者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
(1)投資者劃入資金,但未辦理注冊或開戶手續或辦理不成功的;
(2)投資者劃入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手續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3)投資者劃入的認購資金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4)其他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四、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機構投資者可到本公司的直銷中心(非網上交易)認購。
(一)直銷機構業務辦理程序
1.受理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本基金份額發售日9:30-11:30,13:00-16:30。
2.開戶及認購程序
(1)普通法人機構投資者辦理開戶手續時,須提供下列資料: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它組織提供的民政
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
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③《基金業務授權委托書》;
④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⑤加蓋預留印鑒的《印鑒卡》;
⑥預留同名銀行賬戶的《開戶許可證》復印件或《開立銀行賬戶申請表》
復印件或指定銀行出具的開戶證明文件;
(注:“指定銀行賬戶”是指:在直銷中心辦理開戶及認購/申購的機構投
資者須指定一個銀行賬戶作為投資者贖回、分紅及無效認購/申購的資金退款等
資金結算匯入賬戶)
⑦《賬戶類業務申請表》(適用機構);
⑧《投資者遠程交易委托服務協議》;
⑨《風險承受能力測試問卷(機構版)》;(*注: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
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的理財產品、社保、年金、QFIIQFII等“專業投資者”免提供)
⑩機構資質證明,如: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基金管理資格證書、社保局
或國家相應部門對于此年金/社保基金等成立的批復函、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
資格證書、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證券投資業務許
可證或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監會的批復文件等;(如有)
?《機構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注:金融機構/政府機構/國際組織/上市公司
等“豁免機構”免提供)
?《控制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注:金融機構/政府機構/國際組織/上市公
司等“豁免機構”免提供)
?《非自然人客戶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記表》
?《機構信息采集表》
?《受益所有人有效證件復印件》
?公司章程
注:①-?均需在復印件處加蓋單位公章或預留印鑒。
以產品名義開戶的機構投資者,開戶資料詳見廣發基金官網公布的《廣發基
金直銷中心機構開戶及交易辦理步驟》,或致電直銷中心電話(020-89899073)
咨詢。
(2)將足額認購資金匯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銷資金專戶:
①戶名: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賬號:3602000129838383823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第一支行
大額支付號:102581000013
②戶名: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賬號:726374407720
開戶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行
大額支付號:104581003017
③戶名: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賬號:021900501910666
開戶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東三環支行
大額支付號:308100005078
④戶名: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賬號:98460078801800003124
開戶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寶山支行
大額支付號:310290000169
⑤戶名: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賬號:399410100100251456
開戶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大額支付號:309581000070
在辦理匯款時,投資者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①投資者應在“匯款人”欄中填寫其在本公司直銷機構網點開立基金賬戶
時登記的名稱;
②投資者所填寫的匯款用途須注明“××購買廣發智選啟航混合”,并確
保在募集截止日16:30前到賬(16:30前未到賬但已提供劃款指令的可順延至當日
下午企業網銀關閉的最后時間,即17:00);
③投資者申請的認購金額不能超過匯款金額;
④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規定劃付,造成認購無效的,本公司及直銷專戶的開
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3)辦理基金認購手續的投資者須提供下列資料:
①業務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需正反兩面);
②填妥的《基金交易業務申請表》并加蓋預留印鑒;
③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回單復印件。
3.注意事項
(1)基金募集期結束,以下認購將被認定為無效認購:
①若投資者認購資金在當日16:30(可順延至當日下午企業網銀關閉的最后
時間,即17: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銷專戶的;
②投資者劃入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③投資者劃入資金,但逾期未辦理認購手續的;
④投資者劃來的認購金額小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⑤本公司確認的其它無效資金或認購失敗資金。
(2)投資者認購無效或認購失敗的資金將于本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確認為無
效后三個工作日內向投資者指定賬戶劃出。
(二)非直銷銷售機構業務辦理程序
機構投資者在非直銷銷售機構的開戶及認購手續以各非直銷銷售機構的規
定為準。
(三)特別提示
1.請有意認購本基金的機構投資者盡早向直銷機構網點或代銷網點索取開
放式基金賬戶注冊及認購申請表。機構投資者也可從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網
站www.gffunds.com.cn下載有關直銷業務表格,但必須在辦理業務時保證提交的
材料與下載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銷機構網點與代銷網點的業務申請表不同,機構投資者請勿混用。
3.機構投資者通過代銷網點認購本基金,只需準備足額的認購資金存入指定
的資金結算賬戶,由代銷機構扣劃相應款項。
4.若機構投資者認購資金當日申請時間之前,未將足額資金劃到賬,則當日
提交的認購申請將認定為無效認購。
5.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款項將退往投資者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
(1)投資者劃入資金,但未辦理注冊或開戶手續或辦理不成功的;
(2)投資者劃入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手續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3)本公司確認的其他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五、清算與交割
1.投資人無效認購資金將于本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確認為無效后3個工作日內
向投資人指定賬戶劃出。
2.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基金投資者的認購款項只能存入專用賬戶,任何
人不得動用。有效認購資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資人認
購的基金份額,歸投資人所有。利息轉份額的具體數額以注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
準。
3.本基金持有人權益登記由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在募集結束后完成注冊登記。
六、基金資產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期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據注冊登記機構確認的數據,將有效認購資
金(不含認購費)及其所產生利息一并劃入在基金托管行的專用驗資賬戶,并委
托具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資產進行驗資并出具報告,注冊登記機構出具
認購戶數證明。
2.若基金合同達到生效條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
基金備案手續。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
到其書面確認的次日公告。
3.若因本基金未達到法定生效條件而導致基金合同無法生效,基金管理人應
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
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募集有關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環島東路3018號2608室
辦公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琶洲大道東1號保利國際廣場南塔31-33
樓;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環島東路3018號2603-2622室
法定代表人:葛長偉
聯系人:項軍
聯系電話:95105828
傳真:020-8989906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天目山路198號財通雙冠大廈西樓
法定代表人:章啟誠
聯系人:馬堅崗
電話:0571-87839899
傳真:0571-87830199
客服電話:95336
網址:www.ctsec.com
(三)銷售機構
本基金的銷售機構名單詳見本基金發售公告“一、本次募集基本情況(八)
銷售渠道與銷售網點”部分的相關內容。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增減或變更基金銷售機構,并在基
金管理人網站公示基金銷售機構名錄。投資者在各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相關業務
時,請遵循各銷售機構業務規則與操作流程。
(四)注冊登記機構
名稱: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環島東路3018號2608室
辦公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琶洲大道東1號保利國際廣場南塔31-33
樓;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環島東路3018號2603-2622室
法定代表人:葛長偉
聯系人:李爾華
電話:020-89188970
傳真:020-89899175
(五)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
住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6號周大福金融中心29層、10層、11
層(01-04單元)
負責人:鄧傳遠
電話:020-37181333
傳真:020-37181388
經辦律師:劉智、楊琳
聯系人:鄧傳遠
(六)審計基金資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外大街22號1幢外經貿大廈901-22至901-26
執行事務合伙人:劉維、肖厚發
聯系人:吳琳杰
電話:010-66001391
傳真:010-66001392
經辦注冊會計師:曹陽、吳琳杰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