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優享3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鑫元優享30天持有債券C)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鑫元優享3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鑫元優享30天持有債券C)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編制日期:2025年4月30日
送出日期:2025年5月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鑫元優享30天持有債券 基金代碼 023703
下屬基金簡稱 鑫元優享30天持有債券C 下屬基金交易代碼 023704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暫未上市
基金類型 債券型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普通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
基金經理 顏昕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的日期 -
證券從業日期 2013年9月7日
基金經理 黃軒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的日期 -
證券從業日期 2011年08月0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5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終止,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請投資者閱讀《招募說明書》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資”了解詳細情況
投資目標 在控制組合風險和保持較高流動性的前提下,本基金追求基金資產的穩健增值。
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債券(包括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地方政府債、政府支持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次級債、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協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等)、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國債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本基金不投資于股票,也不投資于可轉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除外)、可交換債券。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
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持有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主要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宏觀經濟趨勢、金融貨幣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場行為因素等進行評估分析,對債券資產和貨幣資產等的預期收益進行動態跟蹤,從而決定其配置比例。
業績比較基準 中債綜合全價(總值)指數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稅后)*20%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其預期風險與預期收益高于貨幣市場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無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無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認購費
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用。
申購費
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用。
贖回費
本基金設有30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滿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況下方可贖回,不收取贖回費
用。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 收取方
管理費 0.20% 基金管理人、銷售機構
托管費 0.05% 基金托管人
銷售服務費 0.20% 銷售機構
其他費用 會計師費、律師費、公證費、仲裁費和訴訟費、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等
注:本基金交易證券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
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本基金投資過程中面臨的主要風險有:一是市場風險,包括政策風險、經濟周期風險、利率風險、購
買力風險、證券發行公司的經營風險、收益率曲線風險、再投資風險、信用風險等;二是本基金因投資標
的的不同而特有的風險;三是本基金的其他風險,包括最短持有期內不能贖回的風險、流動性風險、管理
風險、基金合同自動終止的風險、啟用側袋機制的風險等。
其中,本基金因投資標的的不同而特有的風險包括:
1、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是一種債券性質的金融工具。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主要包括
資產風險及證券化風險。資產風險源于資產本身,包括價格波動風險、流動性風險等。證券化風險主要表
現為信用評級風險、法律風險等。
2、投資國債期貨的風險
本基金主要以套期保值為目的或投資于國債期貨等金融衍生品,其作為金融衍生品,具備一些特有的
風險點。投資國債期貨所面臨的主要風險是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基差風險、保證金風險、信用風險和
操作風險。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
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調解
未能解決的,應當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
裁地點為北京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決定,仲裁費由敗訴
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合同當事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規定的義
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為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
地區法律)管轄并從其解釋。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
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公告等。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www.xyamc.com][客服電話:021-68619600或400-606-6188(免長途話
費)]
1.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
2.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3.基金份額凈值
4.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5.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