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核心智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人保核心智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重要提示】
1、人保核心智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 )于
2024年11月12日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4]1579號文準予募集注
冊。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注冊并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
險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者保證。
2、本基金是契約型開放式、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記機構為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為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廣發銀行” )。
4、本基金的發售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
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
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
的其他投資人。
5、 本基金基金份額將于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5月14日通過
銷售機構公開發售。 具體辦理業務時間見各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公
告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咨詢。 本基金的銷售機構包括本公司直銷機
構及各代銷平臺。
6、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需開立登記機構提供的基金賬戶。 基金
募集期內本公司、本公司直銷中心及網站,以及本公司授權的其他代
銷機構的代銷網點同時為投資者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7、一個投資者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 已經開立本公司
基金賬戶和銷售機構要求的交易賬戶的投資者無須再開立基金賬戶
和交易賬戶,可直接認購本基金。
8、投資者有效認購款項在基金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成基
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轉份額的數額以登記機構
的記錄為準。
9、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或其他銷售機構首次認購本基金基金份
額的,每個基金賬戶首次單筆認購金額不得低于1元(含認購費);追
加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單筆最低金額為1元(含認購費)。 銷售機
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首次認購本基金
基金份額的,每個基金賬戶首次單筆認購金額不得低于1萬元(含認
購費); 追加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單筆最低金額為1元 (含認購
費)。 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但認購申請一經受理
不得撤銷。
10、銷售機構(包括各代銷機構及本公司直銷中心)對認購申請
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 而僅代表銷售機構已經接收到認
購申請。 認購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 對于認購申請及認
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者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11、 本公告僅對本基金基金份額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
明, 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 請閱讀刊登在2025年4月1日
《中國證券報》上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提示性公告等。 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將通過本公司
網站 (http://fund.piccamc.com/)、 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http://eid.csrc.gov.cn/fund)進行公開披露,投資者亦可通過本
公司網站下載有關申請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關事宜。
12、投資者可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20-7999咨詢認
購事宜。
13、對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區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
務電話400-820-7999咨詢購買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發售安排做適當調整。
15、風險提示
(1)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 )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
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 基金
不同于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 投資
人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
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2)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
險,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本基金的特有風險和
合規風險等。 巨額贖回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種風險,即當單
個交易日基金的凈贖回申請超過前一開放日的基金總份額的10%,投
資人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額。
(3)基金分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
不同類型,投資人投資不同類型的基金將獲得不同的收益預期,也將
承擔不同程度的風險。 一般來說,基金的收益預期越高,投資人承擔
的風險也越大。
(4)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
說明書》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根據自身的
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充分考慮自身的風
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
括:因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
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于投資者連續大量贖回
基金份額產生的流動性風險、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
生的基金管理風險等等。 基金管理人提示基金投資者充分了解基金
投資的風險和收益特征,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選擇適合自己的
基金產品。 本基金可能面臨的主要風險詳見《招募說明書》“風險揭
示” 章節。
(5)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其長期平均風險和預期收益率理論
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
資A股以外,還可以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將面臨
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
帶來的特有風險。
(6)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
額總數的50%,但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
達到或超過50%的除外。
(7)基金管理人建議基金投資者在選擇本基金之前,通過正規
的 途 徑 , 如 : 中 國 人 保 資 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客 戶 服 務 熱 線
(400-820-7999), 中 國 人 保 資 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網 站(fund.
piccamc.com)或者通過其他代銷機構,對本基金進行充分、詳細的
了解。 在對自己的資金狀況、投資期限、收益預期和風險承受能力做
出客觀合理的評估后,再做出是否投資的決定。 投資者應確保在投資
本基金后, 即使出現短期的虧損也不會給自己的正常生活帶來很大
的影響。
(8)投資人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
方式的區別。 定期定額投資是引導投資人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
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 但是定期定額投資并不能規避基金
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人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
效理財方式。
(9)基金管理人提請投資人特別注意,因基金份額拆分、分紅等
行為導致基金份額凈值變化,不會改變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不會降
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 因基金份額拆分、分紅等行為
導致基金份額凈值調整至1元初始面值, 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
下, 基金投資仍有可能出現虧損或基金份額凈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
面值。
(10)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
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基金管
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 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
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況
1、基金名稱
人保核心智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代碼及簡稱
基金簡稱:人保核心智選混合
基金代碼為:
人保核心智選混合A:022702
人保核心智選混合C:022703
3、基金類別
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4、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5、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6、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基金份額初始面值為1.00元人民幣
7、發售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
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
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8、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名稱: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1198號20層、21層、
22層、25層03、04單元、26層01、02、07、08單元
法定代表人:黃本堯
聯系電話:400-820-7999
傳真:(021)50765598
聯系人:朱婷婷
網址:fund.piccamc.com
(2)其他銷售機構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符合要求的機
構代理銷售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網站公示。
投資者如需查詢詳細銷售地點,請向有關銷售機構咨詢。 如本次
發售期間新增或調整銷售機構,將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9、基金募集期與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募集期為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5月14日。 基金管
理人可以根據認購的情況, 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適當延
長或縮短募集期, 但整個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三
個月。 另外,如遇突發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適當調整。
(2)在本基金募集期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基
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
下, 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可以
決定停止基金發售,并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
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資者的認購款項只能存入專門賬戶,任
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動用。 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
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轉份額的具體數額
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3)若募集期滿,未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則基金募集失敗。 基
金管理人應當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 日內返還投資人已繳納的認購款項,并加
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稅后)。
二、發售方式及相關規定
1、本基金的發售采取金額認購的方式,通過銷售機構公開發售。
2、認購費用
A類基金份額投資者在認購時支付認購費用,C類基金份額不收
取認購費用, 但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A類基金份額
的具體認購費率如下:
認購金額(M,含認購費) 認購費率
M<100萬 1.20%
100萬≤M<200萬 0.80%
200萬≤M<500萬 0.50%
M≥500萬 1000元/筆
投資人重復認購A類基金份額,須按每次認購所對應的費率檔次
分別計費。 A類基金認購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場
推廣、銷售、登記等基金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3、認購份額的計算
(1)認購A類基金份額的計算公式為:
1)當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發售面值
2)當認購費用適用固定金額時:
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發售面值
(2)認購C類基金份額的計算公式為: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發售面值
(3)認購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2位以后的部
分四舍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1:某投資人投資20萬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其認購
資金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為15元, 其對應的認購費率為1.20%,則
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為:
凈認購金額=200,000/(1+1.20%)=197,628.46元
認購費用=200,000-197,628.46=2,371.54元
認購份額=(197,628.46+15)/1.00=197,643.46份
即:投資人投資20萬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其認購資
金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為15元,則其可得到197,643.46份本基金A
類基金份額。
例2:某投資人投資10萬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設其認購
資金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為10元,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為:
認購份額=(100,000+10)/1.00=100,010.00份
即:投資人投資10萬元認購本基金的C類基金份額,假設其認購
資金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為10元, 則其可得到100,010.00份本基
金C類基金份額。
4、認購的限額
在募集期內,投資者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對單一投資者在認購
期間累計認購份額不設上限。
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或其他銷售機構首次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
的,每個基金賬戶首次單筆認購金額不得低于1元(含認購費);追加
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單筆最低金額為1元(含認購費)。 銷售機構
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首次認購本基金基
金份額的,每個基金賬戶首次單筆認購金額不得低于1萬元(含認購
費);追加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單筆最低金額為1元(含認購費)。
如本基金單個投資人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金
總份額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人的認
購申請進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認購申請有可能導
致投資者變相規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
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 投資人認購的基金份額數以基金合同生效后
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
本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及有關規定, 調整直銷機
構和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認購金額的限制,并及時公告。
5、投資人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但已受理的認購
申請不允許撤銷。
三、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通過直銷中心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業務辦理時間
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 至下午17:00 (周
六、周日、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開立基金賬戶
(1)個人申請開立基金賬戶需提供下列資料:
1)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復印件需留存;
2)填妥的經本人簽字確認的《賬戶類業務申請書》;
3)委托他人辦理的,代辦人須提交(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代辦
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2)機構申請開立基金賬戶需提供下列資料:
1)填妥《開放式基金賬戶類業務申請書(機構或產品)》并加蓋
機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章、經辦人簽章;
2)填妥《投資者基本信息表(機構)》, 加蓋托管人公章或托管
部門章+托管人負責人章;投管人公章+投管人法人章;
3)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和資格證書等有效證
明文件的復印件 (已三證合一則僅需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
執照復印件),含最新年檢記錄,加蓋機構公章;
4) 金融機構或其他特需經營機構還應提供其相應的金融或其他
業務許可證復印件,并加蓋機構公章;
5)預留銀行賬戶的《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賬戶申報表》等
銀行開戶證明復印件(如預留的為外幣銀行賬戶,還需提供銀行開具
的銀行賬戶屬現匯賬戶證明),并加蓋機構公章;
6)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復印件,并加蓋機構公章;
7)授權經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復印件,并加蓋機構公章;
8)填妥《業務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及經
辦人簽章,如有兩人及兩人以上的授權經辦人,需要分別提供。 如為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章, 則需有法定代表人對該授權代表的授權
委托書復印件并加蓋機構公章;
9)填妥《基金投資者風險測評問卷(機構)》,加蓋公章、經辦人簽
章;
10)簽署《基金業務傳真/電子郵件委托協議書》(一式兩份),并
加蓋機構公章;
11)填妥《機構投資者基金業務印鑒卡》(一式三份,如有多位經
辦人請分開填寫),并加蓋機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章、交易經辦人簽
章、預留交易印鑒;
12)《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人權益須知》,并加蓋機構公章;
13)如為產品開戶需另外提供相關監管機構的產品批復文件及產
品合同首尾頁并加蓋公章;
14)非自然人客戶股權或者控制權的相關信息,主要包括:注冊證
書、存續證明文件、合伙協議、信托協議、備忘錄、公司章程以及其他
驗證客戶身份的文件。 非自然人客戶股東或者董事會成員登記信息,
主要包括: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和股東名單、各股東持股數量以及持
股類型(包括相關的投票權類型)等。
15)提供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的《機構稅收居
民身份聲明文件》;若機構類型是消極非金融機構,還需提供填妥及
控制人簽字的《控制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16)直銷柜臺以謹慎的原則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證件。
投資者開戶資料的填寫必須真實、準確,否則由此引起的錯誤和
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3、提出認購申請
(1)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需準備以下資料:
1)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2)填妥的《開放式基金交易業務申請表》;
3)加蓋銀行受理印章的銀行付款憑證回單聯原件及復印件。
(2)機構投資者在直銷中心認購應提交以下資料:
1)業務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2)填妥的《開放式基金交易業務申請表》;
3)加蓋銀行受理印章的銀行付款憑證回單聯原件及復印件。
尚未開戶者可同時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投資者可在T+2日(工
作日)在直銷中心打印基金開戶確認書和認購業務確認書。 但此次確
認是對認購申請的確認, 認購的最終結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后方能確認。
4、繳款方式
通過直銷中心認購的投資者,需通過全額繳款的方式繳款,具體
方式如下:
(1)投資者所填寫的票據在匯款用途中必須注明購買的基金名稱
和基金代碼, 并將足額認購資金通過銀行匯入本公司在銀行開立的
“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直銷賬戶,并確保認購資金在認購期
間當日到賬。
直銷賬戶1:
戶名: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上海市南京西路第三支行
賬號:433873885669
直銷賬戶2:
賬戶名稱: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行:工行第二營業部營業廳
賬號:1001190729004849043
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辦法劃付認購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本公司
及直銷專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2)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柜臺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每個基金
賬戶首次單筆認購金額不得低于1萬元(含認購費),追加投資不得
低于1元(含認購費)。
(3)如果投資者當日沒有把足額資金劃到賬,則投資者當日認購
申請無效,投資者需在資金到賬之日重新提交認購申請,且資金到賬
之日方為受理申請日(即有效申請日)。
(4)至募集期結束,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款項將退往投資
者的指定資金結算賬戶:
a、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b、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c、投資者劃來的認購資金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d、其它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5、投資者提示
請有意認購基金的投資者盡早向直銷中心索取開戶和認購申請
表。 投資者也可從本公司的網站 fund.piccamc.com上下載有關直銷
業務表格, 但必須在辦理業務時保證提交的材料與下載文件中所要
求的格式一致。
(二) 各獨立基金銷售機構開戶和認購的相關程序以該機構相
關規定為準。 各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如對認購業務實施費率優惠,則認
購折扣費率及費率優惠活動期限以各銷售機構活動公告為準。
四、清算與交割
1、 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全部被凍結在本基金募集專戶,在
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有效認購款項在基金募集期
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成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
轉份額的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2、本基金權益登記由登記機構在基金募集結束后完成。
五、基金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的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
不少于2億份, 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
少于200人的條件下,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
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售, 并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
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
續。
2、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
備案手續并取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 生效;否
則《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
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
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 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 任何人不得動
用。
3、如果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當承
擔下列責任:
(1)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
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銷售機構不得
請求報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
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擔。
六、本次募集當事人及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1198號20層、21層、
22層、25層03、04單元、26層01、02、07、08單元
法定代表人:黃本堯
設立日期:2003年7月16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監
機審[2003]131號
開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批準文號: 中國證監會證
監許可[2017]107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注冊資本:129800萬人民幣
存續期限:不約定期限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 713 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甲 2 號廣發銀行大廈
郵政編碼:100053
法定代表人:王凱
成立日期:1988年7月8日
基金托管業務批準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09]363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217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三)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1、直銷機構:
名稱: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1198號20層、21層、
22層、25層03、04單元、26層01、02、07、08單元
法定代表人:黃本堯
設立日期:2003年7月16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監
機審[2003]131號
開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批準文號: 中國證監會證
監許可(2017)107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注冊資本:129800萬人民幣
存續期限:不約定期限
聯系電話:400-820-7999
傳真:(021)50765598
聯系人:朱婷婷
網址:fund.piccamc.com
2、其他銷售機構: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符合要求的機
構代理銷售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網站公示。
投資者如需查詢詳細銷售地點,請向有關銷售機構咨詢。 如本次
發售期間新增或調整銷售機構,將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四)登記機構
名稱: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1198號20層、21層、
22層、25層03、04單元、26層01、02、07、08單元
法定代表人:黃本堯
電話:400-820-7999
傳真:(010)66169730
聯系人:胡晨
(五)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501號上海中心大廈9、11、12F
負責人:沈國權
電話:(021)20511570
傳真:(021)20511999
經辦律師:王學杰、周燕娜
(六)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8號富華大廈A座8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8號富華大廈A座8層
負責人:崔巍巍
聯系電話:18501239611
傳真:010-65547190
聯系人:孟祥柱
經辦注冊會計師:崔巍巍、孟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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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