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治中債0-3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重要提示
1、天治中債0-3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
的募集已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4]1547號文準予注冊。中國證監會對本基
金的注冊并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
者保證。
2、本基金是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運作方式為契約型開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冊登記機構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本公司”),基金托管人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發售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
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
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5、本基金基金份額將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7月18日通過本公司直銷中
心和代銷機構網點公開發售。本公司根據認購的情況可適當調整募集時間,并
及時公告,但最長不超過法定募集期限。
6、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需要具備本公司的基金賬戶和銷售機構要求的交
易賬戶(交易賬戶類型可以是指定銀行卡、資金賬戶、存款賬戶等,以銷售機
構要求為準)。基金募集期內本公司直銷中心和指定代銷網點可為投資者辦理開
立基金賬戶的手續。在基金募集期間,投資者的開戶和認購申請可同時辦理。
7、一個投資者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
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若投資者在不同的銷
售機構處重復開立基金賬戶導致認購失敗的,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不承擔認
購失敗責任。如果投資者在開立基金賬戶的銷售機構以外的其他銷售機構購買
本基金,則需要在該代銷網點增開基金交易賬戶,然后再認購本基金。
8、投資者應保證用于認購的資金來源合法,投資者應有權自行支配,不存
在任何法律上、合約上或其他障礙。
9、認購限額:投資者通過其他銷售機構認購的,每個基金交易賬戶的單筆
最低認購金額為10元人民幣(含認購費)。投資者通過網上直銷認購的單筆最低
金額為10元人民幣(含認購費)、通過直銷柜臺認購的單筆最低金額為100,000
元人民幣(含認購費)。其他銷售機構的投資者欲轉入直銷柜臺進行交易需受直
銷柜臺最低金額的限制。但對于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達到
或者超過20%,或者變相規避2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權采取控制措
施。
10、本基金募集規模上限為60億元人民幣(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
理人根據認購的情況可適當調整募集時間,并及時公告,但最長不超過法定募
集期限。在募集期內任何一天(含第一天)當日募集截止時間后認購申請金額
超過60億元人民幣,基金管理人將采取末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實現募集規模的有
效控制,并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具體規模控
制方案詳見本公告“第一部分(七)募集規模限制方案”。
11、銷售機構(指代銷機構和直銷中心)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
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已經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的確認以登記機構
的確認結果為準。投資者應于《天治中債0-3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銷售機構查詢最終成交確認情
況和認購的份額。
12、本公告僅對本基金基金份額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
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
的《天治中債0-3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
《招募說明書》)。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
在本公司網站( www.chinanature.com.cn ),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有關
申請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關事宜。
13、各代銷機構的具體代銷網點以及開戶、認購等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向各
銷售機構咨詢。
14、對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方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
400-098-4800或021-60374800咨詢認購事宜。
15、風險提示: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
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于銀
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者購買基金,既可能
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
失。
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也包括基金
自身的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合規風險等。巨額贖回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
的一種風險,即當單個開放日基金的凈贖回申請超過上一日基金總份額的10%
時,投資者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額。
基金分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不同類
型,投資者投資不同類型的基金將獲得不同的收益預期,也將承擔不同程度的
風險。一般來說,基金的收益預期越高,投資者承擔的風險也越大。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
投資者根據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享受基金收益,同時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本基
金投資中的風險包括:因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市場價格產
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于基金份額持
有人連續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
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基金管理人及其他機構在基金運作中出現的技術風險以
及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理論上其預期風險與預期收益
高于貨幣市場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基金法律文
件,了解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
驗、資產狀況等判斷本基金是否和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并謹慎做出
投資決策。
投資者應當通過本公司或代銷機構購買和贖回基金,基金代銷機構名單詳
見本公告及相關臨時公告。本基金在募集期內按1.00元面值發售并不改變基金
的風險收益特征。投資者按1.00元面值購買基金份額以后,有可能面臨基金份
額凈值跌破1.00元,從而遭受損失的風險。
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并不
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本公司提醒投資者注意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
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發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一、基金募集基本情況
(一)基金名稱
天治中債0-3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簡稱:天治中債0-3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A類份額基金代碼:022650;C類份額基金代碼:
022651)
(二)基金類別和運作方式
本基金為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方式為契約型開放式
(三)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額發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額發售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五)募集規模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額總額為2億份,最低募集金額為2億元人民幣。
(六)發售對象
募集期間,本基金的發售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
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
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七)募集規模限制方案
本基金募集規模上限為60億元人民幣(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
根據認購的情況可適當調整募集時間,并及時公告,但最長不超過法定募
集期限。
如果在募集期內任何一天(含第一天)當日募集截止時間后累計有效認購
申請金額超過60億元時,基金管理人將采取末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實現規
模的有效控制。
當發生末日比例確認時,基金管理人將及時公告比例確認情況與結果。未
確認部分的認購款項將在募集期結束后退還給投資者,由此產生的損失由
投資人自行承擔。
末日認購申請確認比例的計算方法如下:
末日認購申請確認比例=(60億元-末日之前有效認購申請金額)/末日
有效認購申請金額
投資者認購申請確認金額=末日提交的有效認購申請金額×末日認購申請確
認比例
當發生部分確認時,投資者認購費率按照認購申請確認金額所對應的費率
計算,認購申請確認金額不受認購最低限額的限制。最終認購申請確認結
果以本基金登記機構的計算并確認的結果為準。
(八)銷售機構
詳見本公告“第六部分:(三)基金份額發售機構”以及基金管理人屆時發
布的調整銷售機構的相關公告。
(九)募集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為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
2、本基金的募集期為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7月18日。在募集期內,本
基金向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
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
投資人同時發售。
3、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
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
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
售,并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
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取
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
告。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
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4、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則《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
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認購款項,并加計銀行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十)基金認購方式與費用
1、認購方式
本基金采用“金額認購”方式。
2、認購費用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收取認購費用,認購費用不列入基金資產,主要用于本
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本基金A類基金
份額的認購費率按照認購金額逐級遞減,登記機構根據單筆認購的實際確認
金額確定每筆認購所適用的費率并分別計算。
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用。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率如下:
認購金額(M) 認購費率
M<100萬元 0.40%
100萬元≤M<300萬元 0.20%
300萬元≤M<500萬元 0.10%
M≥500萬元 每筆1000元
募集期內投資者可多次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按A類基金份
額每筆認購申請單獨計算。
3、認購份額的計算
基金認購采用金額認購的方式。
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1)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計算公式
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金額包括認購費用和凈認購金額。
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的情形下: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期間認購資金利息)/基金份額發售面值
認購費用適用固定金額的情形下:
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期間認購資金利息)/基金份額發售面值
(2)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計算公式
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期間認購資金利息)/基金份額發售面值
認購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投資者投資10,0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認購費率為
0.40%,假定募集期間認購資金所得利息為5.00元,則其可獲得的A類基金份額
為:
凈認購金額=10,000.00/(1+0.40%)=9,960.16元
認購費用=10,000.00–9,960.16=39.84元
認購份額=(9,960.16+5.00)/1.00=9,965.16份
即:投資者投資10,0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認購費率為0.40%,
假定募集期間認購資金產生的利息為5.00元,則可獲得9,965.16份A類基金份
額。
例:某投資人投資10,000.00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定募集期間認
購資金所得利息為5.00元,則其可獲得的C類基金份額為:
認購份額=(10,000.00+5.00)/1.00=10,005.00元
即:投資人投資10,000.00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定募集期間產生
的利息為5.00元,則可獲得10,005.00份C類基金份額。
二、發售方式及有關規定
1、投資人認購時,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全額繳款。
2、投資者通過其他銷售機構認購的,每個基金交易賬戶的單筆最低認購金
額為10元人民幣(含認購費)。投資者通過網上直銷交易平臺認購的單筆最低金
額為10元人民幣(含認購費)、通過直銷柜臺認購的單筆最低金額為100,000元
人民幣(含認購費)。其他銷售機構的投資者欲轉入直銷柜臺進行交易需受直銷
柜臺最低金額的限制。
3、如果單一投資者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的20%,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者的認購申請進行限制。基金管理
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認購申請,有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避前述20%比例要求的,
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投資者認購的基金份額數以基
金合同生效后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
4、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按
每筆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申請單獨計算。認購申請一經登記機構受理不得撤銷。
5、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
構確實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認購申請
及認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者應及時查詢,否則,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由投資
者自行承擔。
三、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上海直銷中心辦理開戶和認購流程
1、本公司直銷中心受理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申請。
2、受理開戶(或賬戶注冊)及認購的時間:
開戶及認購辦理時間為2024年4月18日至2025年7月18日,9:30—16:30
(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營業)。
3、辦理開戶申請材料:
個人投資者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1)填妥的《賬戶業務申請表(自然人)》;
(2)填妥的《投資人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問卷(自然人)》;
(3)填妥的《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人權益須知》、《風險提示函》;
(4)填妥的《個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5)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6)本人的銀行卡或儲蓄存折及正反面復印件;
(7)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五)款要求的證
明材料(專業投資者需提供);
(8)《普通投資者風險匹配告知書及投資者確認函》(普通投資者需提
交);
(9)《專業投資者告知書及投資者確認函》(專業投資者需提供);
(10)本公司規定的賬戶開戶時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11)個人如有代理人,則:
提供代理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投資者本人必須攜帶身份證件和代理
人一起親自到直銷網點,填制“授權委托書”,辦理代理手續;或投資者本人和
代理人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書,然后代理人持其身份證件和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代理手續。
個人投資者開戶資料的填寫必須真實、準確,否則由此引起的錯誤和損
失,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在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時,直銷中心向投資者提供《投資者權益須知》、
《風險提示函》及《風險承受能力調查表》。投資者需認真閱讀《風險提示函》
并簽字。投資者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調查表》后直銷中心需向基金投資者及時
反饋評價的結果。
注:個人投資者通過直銷中心辦理基金業務,必須指定一個銀行賬戶作為
基金業務的唯一結算賬戶,今后投資者贖回、分紅及無效認購的資金退款等資
金結算均只能通過此賬戶進行。此賬戶可為投資者在國內任一商業銀行的活期
儲蓄存款賬戶,但賬戶名稱必須與投資者姓名一致。
機構投資者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1)填妥的《賬戶業務申請表(機構版)》;
(2)若賬戶為金融機構產品,需填妥的《產品基本信息登記表》及相關證
明文件:年金確認函、信托產品或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成立通知等(加蓋公
章);
(3)填妥的《傳真及電子文檔交易協議書》(開通傳真及電子文檔交易需
提供);
(4)填妥的《授權委托書》;
(5)填妥的《印鑒卡》;
(6)填妥的《投資人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問卷(機構版)》;
(7)填妥的《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人權益須知》、《風險提示函》;
(8)填妥的《非自然人客戶受益所有人信息收集表》;
(9)非金融機構需提供《機構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若機構客戶為消
極非金融機構,需同時遞交《控制人稅收居民身份證明文件》;
(10)營業執照復印件(含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事業法人、
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提供的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加蓋
公章);
(11)指定的本機構的銀行開戶證明:若為基本戶提供《開戶許可證》、若
為一般戶提供此賬戶的《開立銀行賬戶申請表》(加蓋公章)或指定銀行出
具的開戶證明文件;
(1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和授權經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復印件
(加蓋公章);
(13)《普通投資者風險匹配告知書及投資者確認函》(普通投資者需提交);
(14)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至第(四)
款條件之一的證明材料(專業投資者需提交);
(15)《專業投資者告知書及投資者確認函》(專業投資者需提交)。
(16)本公司規定的開戶時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機構投資者開戶資料的填寫必須真實、準確,否則由此引起的錯誤和損
失,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注:在直銷中心開戶的機構投資者必須指定一個銀行賬戶作為投資基金的
唯一結算賬戶,今后投資者贖回、分紅及無效認購的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均只
能通過此賬戶進行。
4、辦理認購申請材料:
個人投資者認購時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1)填妥的交易業務申請表;
(2)加蓋銀行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證回單聯復印件;
(3)本人或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機構投資者認購時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1)加蓋預留印鑒的交易業務申請表;
(2)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3)加蓋銀行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證回單聯復印件。
5、認購資金的劃撥
通過直銷中心認購的投資者,需通過全額繳款的方式繳款,投資者應在
“匯款人”欄中填寫其在本公司直銷中心開立基金賬戶時登記的姓名,所填寫
的匯款用途須注明“購買天治中債0-3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具體
方式如下:
投資者應在提出認購申請當日下午16:30之前,將足額認購資金劃至本公
司在下列銀行開立的“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交通銀行
賬戶名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310066726018170012823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上海第一支行
大額系統支付號:301290050037
民生銀行
賬戶名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0201014040000783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上海分行營業部
大額系統支付號:305290002012
建設銀行
賬戶名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31001550400050041147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營業部
大額系統支付號:105290036005
農業銀行
帳戶名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銀行帳號:03492300040006889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盧灣支行
大額系統支付號:103290028025
招商銀行
賬戶名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216089257610001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上海分行營業部
大額系統支付號:308290003020
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辦法劃付認購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本公司及直銷專
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至認購期結束,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認購款項將退往投資者指定
的資金結算賬戶:
(1)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或賬戶注冊)手續或開戶(或賬戶
注冊)不成功的;
(2)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3)投資者劃來的認購資金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4)其它基金管理人認為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二)非直銷銷售機構開戶和認購流程
投資者在非直銷銷售機構的開戶及認購手續以各非直銷銷售機構的規定為
準。
四、清算與交割
(一)投資者無效認購資金將于本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確認為無效后,由各
銷售機構及時將無效資金劃入投資者指定銀行賬戶。
(二)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
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
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的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三)基金募集結束后,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業務
規則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完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
五、基金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
(一)募集期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據注冊登記機構確認的數據,將募集
的屬于本基金財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為基金開立的資產托管專戶中,
并委托具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資產進行驗資并出具報告,注冊登記機
構出具認購戶數、認購份額、利息等的證明。
(二)若《基金合同》達到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
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公告。
(三)若因本基金未達到法定生效條件而導致《基金合同》無法生效,基
金管理人應當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在基金募集
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認購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
六、本次基金募集當事人及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匯區豐谷路315弄24號1-3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云錦路701號西岸智塔東塔19樓
法定代表人:柴曉秀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7日
電話:021-60371155
傳真:021-60374986
客服電話:400-098-4800、021-60374800
聯系人:姚靜靜
網址:www.chinanature.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銀城路167號
法定代表人:呂家進
聯系人:馮萌
電話:021-52629999-213310
(三)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1、直銷機構
名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匯區豐谷路315弄24號1-3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云錦路701號西岸智塔東塔19樓
法定代表人:柴曉秀
成立時間:2003年5月27日
電話:021-60374900
傳真:021-60374934
聯系人:韓涵
客服電話:400-098-4800(免長途通話費用)、021-60374800
公司網站:www.chinanature.com.cn
電子直銷:天治基金網上交易平臺“E天網”
網址:https://etrade.chinanature.com.cn/etrading/etrading.jsp
2、代銷機構
其他銷售機構具體名單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四)注冊登記機構
名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匯區豐谷路315弄24號1-3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云錦路701號西岸智塔東塔19樓
法定代表人:柴曉秀
電話:021-60374905
傳真:021-60374974
聯系人:胡博
(五)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負責人:韓炯
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經辦律師:安冬、丁媛
聯系人:安冬
(六)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01-12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00號環球金融中心50樓
執行事務合伙人:毛鞍寧
電話:021-22288888
傳真:021-22280000
經辦注冊會計師:石靜筠、駱文慧
聯系人:石靜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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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