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通聚福穩健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發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財通聚福穩健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發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編制日期:2025年04月18日
送出日期:2025年04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財通聚福穩健3個月持有期混合發起(FOF) 基金代碼 022631
基金簡稱A 財通聚福穩健3個月持有期混合發起(FOF)A 基金代碼A 022631
基金簡稱C 財通聚福穩健3個月持有期混合發起(FOF)C 基金代碼C 022632
基金管理人 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類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其他開放式 開放頻率 本基金對于每份基金份額設定3個月(3個月按90天計算,下同)最短持有期,投資者認購或申購、轉換轉入基金份額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購、轉換轉入確認日起3個月內不得贖回或轉換轉出。
基金經理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的日期 證券從業日期
陳曦 - 2014年06月09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對應日,若基金資產凈值低于2億元,《基金合同》自動終止,且不得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方式延續基金合同期限。若屆時的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發生變化,上述終止規定被取消、更改或補充時,則本基金可以參照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規定執行。 《基金合同》生效滿三年后繼續存續的,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5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基金財產清算并終止,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注:本基金為偏債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積極主動的投資管理,追求基金資產的穩健回報。
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經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認基金、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募REITs”)、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貨基金和黃金ETF),但具有復雜、衍生品性質的基金份額除外)、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或注冊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內依法發行和上市交易的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次級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經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投資于權益類資產的比例合計不超過基金資產的30%;投資于香港互認基金、QDII基金的比例不超過本基金資產的20%。本基金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超過股票資產(含存托憑證)的50%。本基金投資于貨幣市場基金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的15%。本基金保持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權益類資產包括股票(含存托憑證)、股票型基金以及權益類混合型基金。權益類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1)基金合同約定股票(含存托憑證)資產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60%的混合型基金;2)根據基金披露的定期報告,最近四個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含存托憑證)資產投資比例均不低于基金資產60%的混合型基金。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變更上述投資品種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主要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2、基金投資策略;3、公募REITs投資策略;4、股票投資策略;5、港股投資策略;6、債券投資策略;7、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業績比較基準 中債綜合指數收益率*90%+滬深300指數收益率*8%+恒生指數收益率*2%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水平理論上高于貨幣市場基金、貨幣型基金中基金、債券型基金和債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可以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將承擔匯率風險以及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交易規則差異等帶來的境外市場的風險。
風險收益特征A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水平理論上高于貨幣市場基金、貨幣型基金中基金、債券型基金和債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可以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將承擔匯率風險以及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交易規則差異等帶來的境外市場的風險。
風險收益特征C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水平理論上高于貨幣市場基金、貨幣型基金中基金、債券型基金和債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可以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將承擔匯率風險以及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交易規則差異等帶來的境外市場的風險。
注:詳見《財通聚福穩健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發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說明書》“九、基
金的投資”。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本基金暫無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本基金暫無業績數據。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取:
財通聚福穩健3個月持有期混合發起(FOF)A
費用類型 份額(S)或金額(M)/持有期限(N) 收費方式/費率 備注
認購費 M 0.60% -
100萬≤M 0.40% -
200萬≤M 0.20% -
M≥500萬 1000.00元/筆 -
申購費(前收費) M 0.80% -
100萬≤M 0.50% -
200萬≤M 0.30% -
M≥500萬 1000.00元/筆 -
贖回費 90天≤N 0.50% -
N≥180天 0.00% -
財通聚福穩健3個月持有期混合發起(FOF)C
費用類型 份額(S)或金額(M)/持有期限(N) 收費方式/費率 備注
贖回費 N≥90天 0.00% -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 收取方
管理費 0.30%,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扣除基金財產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份額所對應資產凈值后的剩余部分(若為負數,則取0)為基礎計提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 0.15%,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扣除基金財產中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份額所對應資產凈值后的剩余部分(若為負數,則取0)為基礎計提 基金托管人
銷售服務費C 0.40%,按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為基礎計提 銷售機構
審計費用 - 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 - 規定披露報刊
其他費用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費用類別詳見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相關服務機構
注:1、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審計費用
和信息披露費為基金整體承擔費用,非單個份額類別費用,且年金額為預估值,最終實際金額以基
金定期報告披露為準。
2、本基金投資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費。本基金投資于本基金托管人
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費。基金管理人運用本基金的基金財產申購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
除外),應當通過直銷渠道申購且不得收取申購費、贖回費(按照相關法規、基金招募說明書約定
應當收取,并計入基金財產的贖回費用除外)、銷售服務費(如有)等銷售費用。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
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本基金的風險主要包括:
(一)市場風險
1、經濟周期風險;2、政策風險;3、利率風險;4、信用風險;5、再投資風險;6、購買力風
險;7、上市公司經營風險。
(二)管理風險
(三)流動性風險
(四)本基金特有風險
1、投資于其他基金所特有的風險
本基金投資于經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
80%,由此可能面臨如下風險:
(1)被投資基金的業績風險。本基金投資于其他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因此本基
金投資目標的實現建立在被投資基金本身投資目標實現的基礎上。如果由于被投資基金未能實現投
資目標,則本基金存在達不成投資目標的風險。
(2)贖回資金到賬時間、估值、凈值披露時間較晚的風險。本基金的贖回資金到賬時間在一定
程度上取決于賣出或贖回持有基金所得款項的到賬時間,持有基金的贖回資金到賬時間較長,受此
影響本基金的贖回資金到賬時間可能會較晚。本基金持有其他基金,其估值須待持有的其他基金凈
值披露后方可進行,因此本基金的估值和凈值披露時間較一般證券投資基金更晚。
(3)雙重收費的風險。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含全市場基金,投資于非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時,存在本基金與被投資基金各類基金費用的雙重收取情況,相較于其他基金產品存在額外增
加投資者投資成本的風險。
(4)投資QDII基金、香港互認基金的特有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于QDII基金、香港互認基金,因此將間接承擔相應基金可能面臨的海外市場風險、
匯率風險、政治風險、法律和政府管制風險、會計核算風險及稅務風險等境外投資風險。
(5)投資公募REITs的特有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于公募REITs,投資公募REITs可能面臨以下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1)公募REITs價格波動的風險
公募REITs大部分資產投資于基礎設施項目,具有權益屬性,受經濟環境、運營管理等因素影響,
基礎設施項目市場價值及現金流情況可能發生變化,可能引起公募REITs價格波動,甚至存在基礎設
施項目遭遇極端事件(如地震、臺風等)發生較大損失而影響基金價格的風險。
2)基礎設施項目運營風險
公募REITs投資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賴基礎設施項目運營情況,基礎設施項目可能因經
濟環境變化或運營不善等因素影響,導致實際現金流大幅低于測算現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
風險,基礎設施項目運營過程中租金、收費等收入的波動也將影響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穩定。此外,
公募REITs可直接或間接對外借款,存在基礎設施項目經營不達預期,基金無法償還借款的風險。
3)流動性風險
公募REITs采取封閉式運作,不開放申購贖回,只能在二級市場交易,存在流動性不足的風險。
4)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的風險
公募REITs基金上市期間可能因信息披露等原因導致基金停牌,在停牌期間存在不能買賣基金的
風險。此外,公募REITs基金在上市過程中可能因觸發法律法規或交易所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而終止
上市,導致無法正常在二級市場交易的風險。
5)稅收等政策調整風險
公募REITs的運作過程中可能涉及基金份額持有人、公募基金、資產支持證券、項目公司等多層
面稅負,如果國家稅收等政策發生調整,可能影響投資運作與基金收益。
6)公募REITs相關法律法規和交易所業務規則,可能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
律法規和業務規則,投資者應當及時予以關注和了解。
(6)投資于可上市交易基金的二級市場投資風險
本基金可通過二級市場進行ETF、LOF、封閉式基金的買賣交易,由此可能面臨交易量不足所引
起的流動性風險、交易價格與基金份額凈值之間的折溢價風險以及被投資基金暫停交易或退市的風
險等。
2、持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關聯方管理基金的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關聯方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關
聯方管理的其他基金的相關風險將直接或間接成為本基金的風險。
3、投資港股通股票的風險
(1)港股交易失敗風險
目前港股通業務存在每日額度限制。在香港聯合交易所開市前階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新
增的買單申報將面臨失敗的風險;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持續交易時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當日本
基金將面臨不能通過港股通進行買入交易的風險。如果未來港股通相關業務規則發生變化,以新的
業務規則為準。另外還面臨港股通機制下交易日不連貫可能帶來的風險(在內地開市香港休市的情
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時賣出,可能帶來一定的流動性風險)。
(2)匯率風險
本基金以人民幣募集和計價,但本基金通過港股通投資香港證券市場。港幣相對于人民幣的匯
率變化將會影響本基金以人民幣計價的基金資產價值,從而導致基金資產面臨潛在風險。人民幣對
港幣的匯率的波動也可能加大基金凈值的波動,從而對基金業績產生影響。此外,由于基金運作中
的匯率取自匯率發布機構,如果匯率發布機構出現匯率發布時間延遲或是匯率數據錯誤等情況,可
能會對基金運作或者投資者的決策產生不利影響。
(3)境外市場的風險
本基金通過“港股通”投資于香港市場,投資將受到香港市場宏觀經濟運行情況、貨幣政策、財
政政策、產業政策、交易規則、結算、托管以及其他運作風險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上述因素的波動
和變化可能會使基金資產面臨潛在風險。另外還面臨港股市場股價波動較大的風險(港股市場實行
T+0回轉交易,且對個股不設漲跌幅限制,港股股價可能表現出比A股更為劇烈的股價波動)。本基
金可根據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或選擇不將
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基金資產并非必然投資港股。
4、投資科創板股票的風險
(1)流動性風險
科創板股票交易實施更加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投資者門檻高;隨著后期上市企業的
增加,部分股票可能面臨交易不活躍、流動性差等風險;且投資者可能在特定階段對科創板個股形
成一致性預期,存在本基金持有股票無法成交的風險。
(2)退市風險
科創板退市制度較主板更為嚴格,退市時間短、退市速度快、退市情形多,且不再設置暫停上
市、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環節,上市公司退市風險更大,可能給基金資產凈值帶來不利影響。
(3)集中投資風險
因科創板上市企業均為科技創新成長型企業,其商業模式、盈利風險、業績波動等特征較為相
似,基金難以通過分散投資降低投資風險,若股票價格同向波動,將引起基金資產凈值波動。
5、投資存托憑證的風險
(1)存托憑證市場價格大幅波動的風險
存托憑證的交易框架中涉及發行人、存托人、托管人等多個法律主體,其交易結構及原理與股
票相比更為復雜。存托憑證屬于市場創新產品,中國境內資本市場尚無先例,其未來的交易活躍程
度、價格決定機制、投資者關注度等均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存托憑證的交易價格可能存在
大幅波動的風險。
(2)存托憑證持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持有人的權益存在差異可能引發的風險
存托憑證由存托人簽發、以境外證券為基礎在中國境內發行,代表境外基礎證券權益。存托憑
證持有人實際享有的權益與境外基礎證券持有人的權益雖然基本相當,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
外基礎證券。
(3)存托憑證存續期間的風險
存托憑證存續期間,存托憑證項目內容可能發生重大、實質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存托憑證與基
礎證券轉換比例發生調整、紅籌公司和存托人可能對存托協議作出修改、更換存托人、更換托管人、
存托憑證主動退市等。部分變化可能僅以事先通知的方式,即對其投資者生效。存托憑證的投資者
可能無法對此行使表決權。
存托憑證存續期間,對應的基礎證券等財產可能出現被質押、挪用、司法凍結、強制執行等情
形,存托憑證的投資者可能失去應有權利的風險。
(4)退市風險
存托憑證退市的,可能面臨存托人無法根據存托協議的約定賣出基礎證券,存托憑證無法轉到
境內其他市場進行公開交易或者轉讓,存托人無法繼續按照存托協議的約定為投資者提供相應服務
的風險。
(5)其他風險
存托憑證還存在其他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紅派息、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
殊安排可能引發的風險;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憑證價格差異以及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
被攤薄的風險;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礎證券發行人,在持續信息披露監管方面與境內可能存在差異的
風險;境內外法律制度、監管環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險等。
6、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主要與資產質量有關,比如債務人
違約可能性的高低、債務人行使抵消權可能性的高低,資產收益受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的影響程
度,資產收益與外部經濟環境變化的相關性等。如果資產支持證券受上述因素的影響程度低,則資
產風險小,反之則風險高。
7、本基金對于每份基金份額設定3個月最短持有期,投資者認購或申購、轉換轉入基金份額后,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購、轉換轉入確認日起3個月內不得贖回或轉換轉出。因此,對于基金份額持
有人而言,存在投資本基金后3個月內無法贖回的風險。
8、本基金為發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時,發起資金提供方將運用發起資金認購本基金的金額不
低于1000萬元,認購的基金份額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認購的基金份額持有期限滿三年
后,發起資金提供方將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繼續持有,屆時,發起資金提供方有可能贖回認購的
本基金份額。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對應日,若基金資產凈值低于2億元,基金合同
自動終止,且不得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方式延續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滿三
年后繼續存續的,連續5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
元情形的,本基金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基金財產清算并終止,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因此本基金面臨自動清算的風險。
(五)其他風險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
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發生變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
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應提交上海國
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上海市,仲裁裁決是
終局性的,并對各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財通基金官方網站[www.ctfund.com][客服電話:400-820-9888]
●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
●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基金份額凈值
●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