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時卓越優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博時卓越優選混合A)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博時卓越優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博時卓越優選混合A)基金產
品資料概要
編制日期:2025年3月21日
送出日期:2025年3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博時卓越優選混合基金代碼019297
下屬基金簡稱博時卓越優選混合A下屬基金代碼019297
基金管理人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類型混合型交易幣種人民幣
運作方式普通開放式開放頻率每個開放日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
-
經理的日期
基金經理田俊維
證券從業日期2010-06-01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
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50個工
其他概況
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及時通知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
定進行基金財產清算并終止,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注:本基金為偏股混合型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敬請投資者閱讀《招募說明書》第九章了解詳細情況
本基金優選具備持續成長性、估值相對合理的上市公司,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分
投資目標
享上市公司盈利增長,追求資產凈值的長期穩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主要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或注冊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內地與香港股票市
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下允許投資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簡稱“港股通標的
股票”)、債券(包括國債、金融債、地方政府債、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
企業債、公司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可轉換債券(含
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次級債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
投資范圍
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股指期貨、股票期權、國債期貨、信用衍生品及法律法規或
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本基金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參與融資業務。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
可以將其納入本基金的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組合中股票(含存托憑證)資產投資比例占基金
資產的60%-95%;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投資比例為股票資產的0%-50%;每個交易日日終
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股票期權合約、國債期貨合約所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現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前述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
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若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發生變更或監管機構允許,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
對上述資產配置比例進行調整。
投資策略主要包括資產配置策略、股票投資策略、其他資產投資策略三個部分內容。其
中,資產配置策略即根據經濟周期決定權益類證券和固定收益類證券的投資比例。其次,
主要投資策略股票投資策略包括個股投資策略、行業配置策略、交易策略、港股通標的股票投資策略
和存托憑證投資策略。其他資產投資策略有債券投資策略、衍生產品投資/交易策略、資
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流通受限證券投資策略、參與融資業務投資策略。
中證800指數收益率×70%+中證港股通綜合指數(人民幣)收益率×10%+中債綜合財
業績比較基準
富(總值)指數收益率×20%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水平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低
風險收益特征
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需承擔匯率風險以及境外市場的風險。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無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無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取:
份額(S)或金額(M)
費用類型收費方式/費率備注
/持有期限(N)
M
認購費
M≥500萬元1000.00元/筆
M
申購費(前收費)
M≥500萬元1000.00元/筆
100%計
N
入資產
100%計
7天≤N
入資產
至少75%
贖回費30天≤N
計入資產
至少50%
90天≤N
計入資產
N≥180天0.00%
注:對于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渠道認購、申購的養老金客戶,享受認購費率和申購費率1折優惠。對于通過基金管
理人直銷渠道贖回的養老金客戶,將不計入基金資產部分的贖回費免除。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收取方
管理費固定比例1.20%基金管理人、銷售機構
托管費固定比例0.20%基金托管人
審計費用-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規定披露報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與本基金相關的律師費、基金
其他費用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等,詳見招募說明書或其
更新“基金的費用與稅收”章節。
注:1、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2、本基金運作相關費用年金額為基金整體承擔費用,非單個份額類別費用,且年金額為預估值,最終實際金額以
基金定期報告披露為準。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投資者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及時關注本公司出具的適當性意見,各銷售機構
關于適當性的意見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適當性匹配意見并不表明對基金的風險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
基金合同中關于基金風險收益特征與基金風險等級因考慮因素不同而存在差異。投資者應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情況,
結合自身投資目的、期限、投資經驗及風險承受能力謹慎決策并自行承擔風險,不應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銷
售行為及違規宣傳推介材料。
1、本基金特有風險
(1)本基金為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存在大類資產配置風險,有可能因為受到經濟周期、市場環境或管理人
能力等因素的影響,導致基金的大類資產配置比例偏離最優化水平,給基金投資組合的績效帶來風險。
(2)港股通機制下,港股投資的風險
本基金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內地和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下允許投資的香港
聯合交易所(以下簡稱:“香港聯交所”或“聯交所”)上市的股票,除與其他投資于內地市場股票的基金所面臨的
共同風險外,本基金還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者結構、投資標的構成、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
所帶來的特有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市場聯動的風險、股價波動的風險、匯率風險、港股通額度限制、港股通可投資
標的范圍調整帶來的風險、港股通交易日設定的風險、交收制度帶來的基金流動性風險、港股通下對公司行為的處
理規則帶來的風險、香港聯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異帶來的風險、港股通規則變動帶來的風險以及其他可
能的風險。
本基金可根據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或選擇不將基金資
產投資于港股,基金資產并非必然投資港股。
(3)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等金融衍生品投資風險
金融衍生品是一種金融合約,其價值取決于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其評價主要源自于對掛鉤資產的價格
與價格波動的預期。投資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等。由于衍生品
通常具有杠桿效應,價格波動比標的工具更為劇烈,有時候比投資標的資產要承擔更高的風險。并且由于衍生品定
價相當復雜,不適當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資產面臨損失風險。
本基金將股指期貨納入到投資范圍中,股指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性,當出現不
利行情時,微小的變動就可能會使投資人權益遭受較大損失。同時,股指期貨采用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沒有
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保證金,按規定將被強制平倉,可能給基金凈值帶來重大損失。
本基金投資國債期貨,國債期貨市場的風險類型較為復雜,涉及面廣,具有放大性與可預防性等特征。其風險
主要有由利率波動原因造成的市場價格風險、由宏觀因素和政策因素變化而引起的系統風險、由市場和資金流動性
原因引起的流動性風險、由交易制度不完善而引發的制度性風險以及由技術系統故障及操作失誤造成的技術系統風
險等。
本基金參與股票期權交易以套期保值為主要目的,投資股票期權的主要風險包括價格波動風險、市場流動性風
險、強制平倉風險、合約到期風險、行權失敗風險、交易違約風險等。影響期權價格的因素較多,有時會出現價格
較大波動,而且期權有到期日,不同的期權合約又有不同的到期日,若到期日當天沒有做好行權準備,期權合約就
會作廢,不再有任何價值。此外,行權失敗和交收違約也是股票期權交易可能出現的風險,期權義務方無法在較首
日備齊足額資金或證券用于交收履約,會被判為交收違約并受罰,相應地,行權投資者就會面臨行權失敗而失去交
易機會。
(4)投資資產支持證券(ABS)的風險
資產支持證券(ABS)是一種債券性質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資者支付的本息來自于基礎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或
剩余權益。與股票和一般債券不同,資產支持證券不是對某一經營實體的利益要求權,而是對基礎資產池所產生的
現金流和剩余權益的要求權,是一種以資產信用為支持的證券,所面臨的風險主要包括交易結構風險、各種原因導
致的基礎資產池現金流與對應證券現金流不匹配產生的信用風險、市場交易不活躍導致的流動性風險等。
(5)投資信用衍生品的風險
為對沖信用風險,本基金可能投資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資可能面臨流動性風險、償付風險以及價格波
動風險。
(6)基金存續期內,連續5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
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終止,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因此本基金有面臨自動清算的風險。
(7)投資于存托憑證的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除與其他僅投資于境內市場股票的基金所面臨的共同風險外,本基金還將面
臨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較大虧損的風險,以及與存托憑證發行機制相關的風險,包括存托憑證持有人與
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的股東在法律地位、享有權利等方面存在差異可能引發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紅派息、
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發的風險;存托協議自動約束存托憑證持有人的風險;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憑
證價格差異以及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被攤薄的風險;存托憑證退市的風險;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礎證券
發行人,在持續信息披露監管方面與境內可能存在差異的風險;境內外法律制度、監管環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
險。
(8)參與融資業務的風險
本基金可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融資業務。本基金將在充分考慮風險和收益特征的基礎上,審慎參與融資業
務。投資者需承擔相應的風險。
2、本基金普通風險:市場風險(政策風險、經濟周期風險、利率風險、通貨膨脹風險、再投資風險、杠桿風
險、波動性風險、上市公司經營風險等)、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管理風險、合規風險、操作或技術
風險和其他風險。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
本基金沒有風險。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每
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
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公告等。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網址:www.bosera.com][客服電話: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
(2)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3)基金份額凈值
(4)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5)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爭議解決方式: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不愿或者不
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的,應將爭議提交深圳國際仲裁院,按照深圳國際仲裁院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
裁地點為深圳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用、律師費用由
敗訴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