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智選量化選股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泰信智選量化選股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重要提示:
1、泰信智選量化選股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募集已獲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5]149號文注冊。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者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2、本基金是契約型開放式、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存續期限為不定期。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記機構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托管人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25年4月21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止將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銷售機構(包括泰信直銷網點和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基金銷售機構)公開發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募集情況適當延長或縮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或調整基金的發售時間并及時公告,但整個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
5、本基金募集對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發起資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6、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需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一個投資者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已經持有本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到非原開戶機構辦理認購的,不需再次開立基金賬戶,可憑本公司基金賬號到非原開戶機構辦理賬戶登記,然后再認購本基金。
7、在募集期內,投資者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基金銷售機構單個基金賬戶首次最低認購金額為人民幣1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元(含認購費);泰信直銷柜臺單個基金賬戶首次最低認購金額為人民幣5萬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萬元(含認購費)。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各銷售機構對最低認購限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本基金采取金額認購方式,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投資者重復認購,A類基金份額須按每次認購所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計費。認購申請一經銷售機構受理不可以撤銷。
在募集期內,投資者可多次認購,但單一投資者在募集期間最終累計確認的認購份額需低于成立時基金總份額的50%(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或基金經理等人員作為發起資金提供方的除外),也不得通過一致行動人變相規避50%集中度。如本基金單個投資人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或基金經理等人員作為發起資金提供方的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人的認購申請進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認購申請有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投資人認購的基金份額數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法律法規、監管機構另有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有效認購資金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折成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利息的計算和折算的基金份額的具體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計算結果為準。
8、本基金的銷售機構包括泰信直銷網點和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基金銷售機構等,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情況增減或變更基金銷售機構,并在本公司網站(www.ftfund.com)公示,敬請投資者留意相關公示信息。
各銷售機構認購業務的辦理網點、辦理日期和時間以及開戶、認購等事項請咨詢各銷售機構。
9、銷售機構(指泰信直銷網點及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基金銷售機構)對申請的受理并不表示對該申請的成功確認,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確認應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記機構(本基金的登記機構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擔任)的確認登記為準。對于認購申請及認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否則,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認購網點打印認購成交確認憑證。
10、本公告僅對“泰信智選量化選股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泰信智選量化選股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同時發布在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網站(www.ftfund.com)上的《泰信智選量化選股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泰信智選量化選股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招募說明書”或“《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基金申請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關事宜。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招募說明書提示性公告及基金份額發售公告于2025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證券報》。
11、投資者所在地若未開設銷售網點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8-5988或021-38784566)或銷售機構的咨詢電話咨詢購買事宜。
12、風險提示:
本基金是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期貨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期貨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應全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市場風險(政策風險、經濟周期風險、利率風險、購買力風險、上市公司經營風險、債券收益率曲線風險、杠桿風險、再投資風險、波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債務人違約風險、交易對手方違約風險)、管理風險、操作或技術風險、合規性風險、本基金特有的風險、流動性風險、啟用側袋機制的風險、基金財產投資運營過程中的增值稅、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和其他風險。
本基金特有的風險包括:
(1)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資產主要投資于股票市場與債券市場,因此股市、債市的變化將影響到基金業績表現。本基金雖然按照風險收益配比原則,實行動態的資產配置,但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場整體下跌風險,基金凈值表現因此會可能受到影響。本基金管理人將發揮專業研究優勢,加強對市場、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類產品的深入研究,持續優化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風險。
(2)投資存托憑證的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除與其他僅投資于股票的基金所面臨的共同風險外,若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還可能面臨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較大虧損的風險,以及與存托憑證發行機制相關的風險,包括基金作為存托憑證持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的股東在法律地位、享有權利等方面存在差異可能引發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紅派息、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發的風險;存托協議自動約束存托憑證持有人的風險;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憑證價格差異以及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被攤薄的風險;存托憑證退市的風險;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礎證券發行人,在持續信息披露監管方面與境內可能存在差異的風險;境內外法律制度、監管環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險。
(3)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風險
本基金可以投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具有一定的價格波動風險、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等風險。價格波動風險指的是市場利率波動會導致資產支持證券的收益率和價格波動。流動性風險指的是受資產支持證券市場規模及交易活躍程度的影響,資產支持證券可能無法在同一價格水平上進行較大數量的買入或賣出,存在一定的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指的是基金所投資的資產支持證券之債務人出現違約,或在交易過程中發生交收違約,或由于資產支持證券信用質量降低導致證券價格下降,造成基金財產損失。
(4)投資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的風險
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是指持有人可以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照約定的價格將持有的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票的債券,是兼具債券性質和權益性質的投資工具。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既面臨發行人無法按期償付本息的信用風險,也面臨二級市場價格波動的風險。另外,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一般具有強制贖回等條款,可能會增加相應的風險。
(5)股指期貨投資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股指期貨,需承受投資股指期貨帶來的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等。股指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性,價格波動比標的工具更為劇烈。當出現不利行情時,股價指數微小的變動就可能會使投資人權益遭受較大損失。股指期貨采用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保證金,按規定將被強制平倉,可能給投資帶來重大損失。在應用股指期貨對沖市場風險的過程中,存在由于基金投資組合與股指期貨標的指數的結構不完全一致,導致投資組合特定風險無法完全鎖定所帶來的標的物風險;也存在股指期貨合約與合約標的價格波動不一致而面臨基差風險。
(6)投資國債期貨的風險
國債期貨交易采用保證金交易方式,基金資產可能由于無法及時籌措資金滿足建立或者維持國債期貨頭寸所要求的保證金而面臨保證金風險。同時,該潛在損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桿性風險。另外,國債期貨在對沖市場風險的使用過程中,基金資產可能因為國債期貨合約與合約標的價格波動不一致而面臨基差風險。
(7)投資股票期權的風險
本基金投資股票期權,投資股票期權所面臨的主要風險是衍生品價格波動帶來的市場風險;衍生品基礎資產交易量大于市場可報價的交易量而產生的流動性風險;衍生品合約價格和標的指數價格之間的價格差的波動所造成的基差風險;無法及時籌措資金滿足建立或者維持衍生品合約頭寸所要求的保證金而帶來的保證金風險;交易對手不愿或無法履行契約而產生的信用風險;以及各類操作風險。
(8)參與融資業務的主要風險
①市場風險
a.可能放大投資損失的風險:融資業務具有杠桿效應,它在放大投資收益的同時也必然放大投資風險。將股票作為擔保品進行融資交易時,既需要承擔原有的股票價格下跌帶來的風險,又得承擔融資買入股票帶來的風險,同時還須支付相應的利息和費用,由此承擔的風險可能遠遠超過普通證券交易。
b.利率變動帶來的成本加大風險:在從事融資交易期間,如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調高,證券公司將相應調高融資利率,投資成本也因為利率的上調而增加,將面臨融資成本增加的風險。
c.強制平倉風險:融資交易中,投資組合與證券公司間除了普通交易的委托買賣關系外,還存在著較為復雜的債權債務關系,以及由于債權債務產生的信托關系和擔保關系。證券公司為保護自身債權,對投資組合信用賬戶的資產負債情況實時監控,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對投資組合擔保資產執行強制平倉,且平倉的品種、數量、價格、時機將不受投資組合的控制,平倉的數額可能超過全部負債,由此給投資組合帶來損失。
d.外部監管風險:在融資交易出現異常或市場出現系統性風險時,監管部門、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都將可能對融資交易采取相應措施,例如提高融資保證金比例、維持擔保比例和強制平倉的條件等,以維護市場平穩運行。這些措施將可能給本金帶來杠桿效應降低、甚至提前進入追加擔保物或強制平倉狀態等潛在損失。
②流動性風險
融資業務的流動性風險主要指當基金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清償債務,或上市證券價格波動導致擔保物價值與融資債務之間的比例低于平倉維持擔保比例,且不能按照約定的時間追加擔保物時面臨強制平倉的風險。
③信用風險
主要指交易對手違約產生的風險。一方面,如果證券公司沒有按照融資合同的要求履行義務可能帶來風險;另一方面,若在從事融資交易期間,證券公司融資業務資格、融資業務交易權限被取消或被暫停,證券公司可能無法履約,則投資組合可能會面臨一定的風險。
(9)投資科創板的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于科創板,若本基金投資于科創板股票,會面臨科創板機制下因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風險:
①股價波動風險:科創板對個股每日漲跌幅限制為20%,且新股上市后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置漲跌幅限制,股價可能表現出比A股其他板塊更為劇烈的波動。
②流動性風險:由于科創板股票的投資者門檻較高,股票流動性弱于A股其他板塊,投資者可能在特定階段對科創板個股形成一致性預期,因此存在基金持有股票無法正常交易的風險。
③退市風險:科創板的退市標準將比A股其他板塊更加嚴格,且不再設置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等環節,因此上市公司退市風險更大,可能給基金凈值帶來不利影響。
④投資集中風險:科創板上市企業主要屬于科技創新成長型企業,其商業模式、盈利、風險和業績波動等特征較為相似,因此基金難以通過分散投資來降低風險,若股票價格同向波動,將引起基金凈值波動。
(10)投資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的風險
由于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部分非公開發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資者數量上限,潛在流動性風險相對較大。若發行主體信用質量惡化或投資者大量贖回需要變現資產時,受流動性所限,本基金可能無法賣出所持有的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由此可能給基金凈值帶來不利影響或損失。
(11)投資信用衍生品的風險
為對沖信用風險,本基金可能投資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資可能面臨流動性風險、償付風險以及價格波動風險等。流動性風險是指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轉讓過程中,因無法找到交易對手或交易對手較少,導致難以將其以合理價格變現的風險;償付風險是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續期內,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場及環境變化,創設機構可能出現經營情況不佳或創設機構的現金流與預期出現一定的偏差,從而影響信用衍生品結算的風險;價格波動風險是由于創設機構或所受保護債券主體的經營情況或利率環境出現變化,導致信用評級機構調整對創設機構或所保護債券的信用級別,引起信用衍生品交易價格波動的風險。
(12)基金合同自動終止的風險
本基金為發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滿3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資產凈值低于2億元,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基金合同應當終止,且不得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方式延續。投資者將面臨基金合同可能自動終止的不確定性風險。
(13)量化選股的投資風險
本基金主要通過量化投資策略進行投資管理,將投資理念通過具有經濟學意義和投資邏輯的因子構建量化投資模型,其以廣泛覆蓋各類信息源的數據庫為基礎,包括宏觀經濟數據、行業經濟數據、證券與期貨交易行情數據、上市公司財務數據等。這些數據通常來源于不同的數據提供商,并且因為不同的需要,在數據加工過程中可能遵循不同的規范。基金管理人所建立量化模型將以加工后的數據作為輸入,因此,源數據錯誤或預處理過程中出現的錯誤可能直接影響量化模型的輸出結果,形成數據風險。
此外,由于本基金采用量化模型指導投資決策,因此定量方法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本基金的表現。一方面,面對不斷變換的市場環境,量化投資策略所遵循的模型理論均處于不斷發展和完善的過程中;另一方面,在定量模型的具體設定中,核心參數假定的變動均可能影響整體效果的穩定性;最后,定量模型存在對歷史數據的依賴。因此,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市場環境的變化可能導致遵循量化模型構建的投資組合在一定程度上無法達到預期的投資效果。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投資者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時關注本公司出具的適當性意見,各銷售機構關于適當性的意見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適當性匹配意見并不表明對基金的風險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基金合同中關于基金風險收益特征與基金風險等級因考慮因素不同而存在差異。投資者應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情況,結合自身投資目的、期限、投資經驗及風險承受能力謹慎決策并自行承擔風險,不應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銷售行為及違規宣傳推介材料。
完整的風險揭示內容請查閱本基金招募說明書“風險揭示”章節。
13、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亦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認購(或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認識本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充分考慮投資者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并對于認購(或申購)基金的意愿、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作出獨立決策。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投資運作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況
1、基金名稱
泰信智選量化選股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簡稱和代碼
基金簡稱:泰信智選量化選股混合發起式
A類基金份額基金代碼:013033
C類基金份額基金代碼:013034
3、基金類型
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4、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5、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6、發起資金的認購金額和認購份額的鎖定期
本基金為發起式基金,發起資金提供方認購本基金的總金額不少于1,000萬元人民幣(不含認購費用),且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7、基金份額的類別
本基金根據認購費、申購費、銷售服務費收取方式的不同,將基金份額分為不同的類別:
A類基金份額:收取認購費或申購費,而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
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或申購費,但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C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基金代碼。由于基金費用的不同,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基金份額凈值。
投資者在認購、申購基金份額時可自行選擇基金份額類別。
根據基金實際運作情況,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的約定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對基金份額分類規則進行調整、停止某類基金份額類別的銷售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額類別等,調整實施之日前基金管理人需依據《信息披露辦法》的規定在規定媒介公告,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8、募集方式和銷售場所
本基金通過各銷售機構的基金銷售網點公開發售,各銷售機構的具體名單詳見本公告“九、本次募集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變更現有銷售機構或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銷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上公示。
9、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每份基金份額初始面值為1.00元人民幣,按照份額初始面值發售。
10、基金份額發售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發起資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11、基金募集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自2025年4月21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據認購的具體情況適當延長或縮短募集期,具體安排另行公告,但本基金募集期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如遇突發事件,以上安排可以適當調整。募集期滿,若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條件,本基金將宣布基金合同生效。如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交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稅后)。
二、募集方式及相關規定
1、基金募集期內,本基金面向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發起資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同期發售。
2、本基金認購采用金額認購方式。
3、本基金份額初始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初始面值發售。
4、基金份額的認購
(1)認購的方式及確認
①本基金認購采取全額繳款認購的方式。
②基金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申請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認購申請及認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否則,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③基金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按每筆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申請單獨計算,認購申請一經受理不得撤銷。
④若投資者的認購申請被確認為無效,基金管理人應當將投資者已支付的認購金額本金退還投資者。
(2)認購的限額
①在募集期內,投資者可多次認購,但單一投資者在募集期間最終累計確認的認購份額需低于成立時基金總份額的50%(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或基金經理等人員作為發起資金提供方的除外),也不得通過一致行動人變相規避50%集中度。如本基金單個投資人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或基金經理等人員作為發起資金提供方的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人的認購申請進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認購申請有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投資人認購的基金份額數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法律法規、監管機構另有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②認購最低限額:在基金募集期內,除發售公告另有規定,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基金銷售機構單個基金賬戶首次最低認購金額為人民幣1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元(含認購費);泰信直銷柜臺單個基金賬戶首次最低認購金額為人民幣5萬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萬元(含認購費)。
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各銷售機構對最低認購限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3)認購費率
本基金采取金額認購方式,募集期投資者可以多次認購本基金。
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按每筆認購申請單獨計算,投資者重復認購,須按每次認購所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計費。
A類基金份額認購費率安排如下表所示:
認購金額(M,含認購費,元) A類份額認購費率
M<100萬 1.20%
100萬≤M<200萬 0.80%
200萬≤M<500萬 0.50%
M≥500萬 1,000元/筆
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用。
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將用于支付募集期間會計師費、律師費、登記費、銷售費及市場推廣等支出,不計入基金財產。
①基金銷售機構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對基金認購費用實行一定的優惠,費率優惠的相關規則和流程詳見基金銷售機構屆時發布的相關公告或通知。
②泰信直銷網點(不分機構和個人)對基金認購費率實行一折優惠。
(4)認購份額的計算
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采用前端收費模式,即在認購A類基金份額時繳納認購費。投資者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金額包括認購費用和凈認購金額。有效認購資金在基金募集期間所產生的利息折成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
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時,投資者的總認購份額的計算方式如下:
認購費用為比例費率時: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募集期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認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
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募集期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凈認購金額以人民幣元為單位,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認購份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時,投資者的總認購份額的計算方式如下: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募集期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認購份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舉例:某投資人投資10萬元認購本基金,假設認購期利息為100元,則該投資人認購可得到的基金份額為:
認購1 認購2
認購基金份額類型 A類 C類
認購金額(元,a) 100,000.00 100,000.00
適用認購費率(b) 1.20% 0
凈認購金額(元,c=a÷(1+b)) 98,814.23 100,000.00
認購費用(元,d=a-c) 1,185.77 0
基金份額初始面值(元,e) 1.00 1.00
認購期利息(元,f) 100.00 100.00
認購份額(份,g=(c+f)÷e) 98,914.23 100,100.00
舉例:某投資人投資500萬元認購本基金,假設認購期利息為5000元,則該投資人認購可得到的基金份額為:
認購1 認購2
認購基金份額類型 A類 C類
認購金額(元,a) 5,000,000.00 5,000,000.00
認購費用(元,b) 1000.00 0
凈認購金額(元,c=a-b) 4,999,000.00 5,000,000.00
基金份額初始面值(元,e) 1.00 1.00
認購期利息(元,f) 5,000.00 5,000.00
認購份額(份,g=(c+f)÷e) 5,004,000.00 5,005,000.00
5、募集資金及利息的處理
(1)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2)有效認購資金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折成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利息的計算和折算的基金份額的具體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計算結果為準。
三、個人客戶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本公司直銷機構網點(上海總部、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受理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1、開戶及認購的時間:基金募集期間的9:30-16:00。
2、開戶及認購程序
(1)個人投資者需按照本公司直銷中心的規定,辦理認購前將足額認購資金從投資者在我司預留的銀行賬戶匯入本公司開立的直銷資金專戶:
賬戶一:
賬戶名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賬號:216200100102743211
開戶銀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營業部
人行大額支付系統行號:309290000107
賬戶二:
賬戶名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賬號:440359213745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上海市中銀大廈支行
人行大額支付系統行號:104290003791
(2)個人投資者認購本基金,需開立本公司開放式基金賬戶(已持有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的客戶無需再次開戶),辦理基金賬戶開戶須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②加蓋有效銀行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證回單聯原件;
③投資者任一儲蓄賬戶憑證原件;
④填妥的相關基金開戶申請表和基金認購申請表;
⑤填妥的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測試問卷及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告知函;
⑥填妥的傳真交易協議書;
⑦填妥的個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⑧直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注意事項
(1)一位個人投資者在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
(2)個人投資者認購基金可以在銷售機構指定的基金銷售網點認購,還可以選擇到本公司直銷網點辦理,泰信直銷網點單個基金賬戶首次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人民幣5萬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的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人民幣1萬元(含認購費)。
(3)在直銷機構開戶的個人投資者必須指定一個銀行賬戶作為投資基金的唯一結算賬戶,今后投資者贖回、分紅及無效認(申)購的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均只能通過此賬戶進行。在銷售機構認購的個人投資者應指定相應的銷售銀行活期存款賬戶或在券商處開立的資金賬戶作為投資基金的唯一結算賬戶。
(二)各基金銷售機構
個人投資者在本基金銷售機構開立基金賬戶及認購手續以各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
四、機構客戶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本公司直銷機構網點(上海總部、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受理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1、開戶及認購的時間:基金募集期間的9:30至16:00。
2、開戶及認購程序
(1)機構投資者需按照本公司直銷中心的規定,辦理認購前將足額認購資金從投資者在我司預留的銀行賬戶匯入本公司開立的直銷資金專戶:
賬戶一:
賬戶名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賬號:216200100102743211
開戶銀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營業部
人行大額支付系統行號:309290000107
賬戶二:
賬戶名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賬號:440359213745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上海市中銀大廈支行
人行大額支付系統行號:104290003791
(2)機構投資者認購本基金,需開立本公司開放式基金賬戶(已持有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的客戶無需再次開戶),辦理基金賬戶開戶須提交以下材料:
①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副本原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提供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②加蓋單位公章的業務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③加蓋單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④加蓋單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⑤加蓋單位公章的印鑒卡一式三份;
⑥加蓋單位公章的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賬戶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或指定銀行出具的開戶證明);
⑦加蓋有效銀行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證回單聯原件;
⑧填妥的相關基金開戶申請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基金認購申請表并加蓋單位公章或預留印鑒;
⑨填妥并加蓋公章的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測試問卷及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告知函;
⑩填妥并加蓋公章的傳真交易協議書;
?填妥并加蓋公章的《機構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如投資者為消極非金融機構另需提供《控制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填妥并加蓋公章的《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自然人客戶受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并提供相關資料以證明受益所有人和股東信息;
?直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中⑥所指的指定銀行賬戶是指:在本直銷機構認購基金的機構投資者需指定一家商業銀行開立的銀行賬戶作為投資者贖回、分紅及無效認(申)購的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匯入賬戶。此賬戶可為投資者在任一商業銀行的存款賬戶。
3、注意事項:
基金募集期結束,以下將被認定為無效認購,款項將按照規定退往投資者的指定銀行賬戶:
①投資者劃來資金,但逾期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②投資者劃來資金,但逾期未辦理認購手續的;
③投資者劃來的認購資金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④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16:00之前資金未到指定基金銷售專戶的;
⑤本公司確認的其它無效資金或認購失敗資金。
4、其他注意事項
(1)一個機構投資者在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
(2)機構投資者認購基金可以在銷售機構指定的基金銷售網點認購,還可以選擇到本公司直銷網點辦理,泰信直銷網點單個基金賬戶首次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人民幣5萬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的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人民幣1萬元(含認購費)。
(3)在直銷機構開戶的機構投資者必須指定一個銀行賬戶作為投資基金的唯一結算賬戶,今后投資者贖回、分紅及無效認(申)購的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均只能通過此賬戶進行。在銷售機構認購的機構投資者應指定相應的銷售銀行活期存款賬戶或在券商處開立的資金賬戶作為投資基金的唯一結算賬戶。
(二)各基金銷售機構
機構投資者在本基金銷售機構開立基金賬戶及認購手續以各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
五、清算與交割
1、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認購資金將被凍結在本基金的募集專戶中,認購資金在認購期內形成的利息(其具體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在本基金成立后折成投資者認購的相應類別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
2、本基金權益登記由基金登記機構(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期結束后完成。
六、退款
1、個人及機構投資者認購失敗(指投資者的認購申請未得到登記機構的確認)時,其認購資金將于認購申請被確認無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投資者指定銀行賬戶劃出。
2、如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交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稅后)。
七、基金的驗資與成立
本基金募集期滿,達到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募集期截止或基金管理人決定停止基金發售后,由銀行出具基金募集專戶存款證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對認購資金進行驗資。
2、基金管理人根據登記機構確認數據將本基金的有效認購資金和認購資金在認購期所生利息扣除認購費用后一并劃入本基金存款賬戶。由本基金存款賬戶開戶行出具基金存款證明后,基金管理人委托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對本基金財產進行驗資并出具報告,登記機構出具認購戶數證明。
3、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3個月內,使用發起資金認購本基金的金額不少于人民幣1,000萬元(不含認購費用),且發起資金提供方承諾認購的基金份額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的條件下,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售,并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驗資報告需對發起資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額進行專門說明,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取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4、基金管理人發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八、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費用處理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不在基金財產中列支。
九、本次募集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1、基金管理人
名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東南路256號37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東南路256號36-37層
法定代表人:李高峰
成立時間:2003年5月23日
批準設立文號:證監基金字[2003]68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2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聯系人:徐磊
聯系電話:(021)20899188
傳真:(021)20899008
2、基金托管人
名稱: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臺江區江濱中大道398號興業銀行大廈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路167號
郵政編碼:200120
法定代表人:呂家進
成立日期:1988年8月22日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銀復[1988]347號
基金托管業務批準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5]74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207.74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3、直銷機構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東南路256號37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東南路256號36-37層
法定代表人:李高峰
總經理:張秉麟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電話:(021)20899188
傳真:(021)20899008
聯系人:王弓箭
網址:www.ftfund.com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廣成街4號院1號樓305、306室
電話:(010)66211966
聯系人:林潔
(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崗廈社區福華路350號崗廈皇庭大廈25B
電話:0755-33988759
聯系人:林潔
4、其他銷售機構
(1)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號3幢5層599室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西溪路569號間9號樓小郵局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服電話:95188-8
網址:www.fund123.cn
(2)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龍田路190號2號樓2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宛平南路88號東方財富大廈
法定代表人:其實
客服電話:021-54509977
網址:fund.eastmoney.com
(3)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號903室
辦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區文二西路1號元茂大廈903室
法定代表人:吳強
客服電話:952555
網址:www.ijijin.com.cn
(4)北京雪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創遠路34號院6號樓15層1501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創遠路34號院6號樓15層15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電話:400-159-9288
網址:danjuanapp.com
(5)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廣東路500號30層3001單元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488號太平金融大廈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電話:400-820-5369
網址:www.jiyufund.com.cn
(6)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海基六路70弄1號208-36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1098號浦江國際金融廣場53層
法定代表人:李興春
客服電話:400-032-5885
網址:www.leadfund.com.cn
(7)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501號6211單元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楊路500號華潤時代廣場14F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服電話:400-700-9665
網址:www.douruis.com
(8)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76號(寫字樓)1號樓4層1-7-2
辦公地址:北京市亦莊經濟開發區科創十一街18號院A座
法定代表人:鄒保威
客服電話:4000988511
網址:kenterui.jd.com
(9)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甲1號4層401-2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甲1號環球財訊中心D座4層
法定代表人:王偉剛
客服電話:400-619-9059
網址:www.hcfunds.com
(10)上海攀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路116、128號7層(名義樓層,實際樓層6層)03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路116號大華銀行大廈7樓
法定代表人:鄭新林
客服電話:021-68889082
網址:www.pytz.cn
(11)大連網金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體壇路22號諾德大廈2層202室
辦公地址: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體壇路22號諾德大廈2層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懷東
客服電話:4000-899-100
網址:www.yibaijin.com
(12)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珠海市橫琴新區琴朗道91號1608、1609、1610
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閱江中路688號保利國際廣場北塔33樓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電話:020-89629066
網址:www.yingmi.cn
(13)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明路1500號8層M座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明路1500號萬得大廈7樓
法定代表人:簡夢雯
客服電話:400-799-1888
網址:www.520fund.com.cn
(14)上海中正達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龍蘭路277號1號樓1203、1204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龍蘭路277號東航濱江中心1號樓1203室
法定代表人:黃欣
客服電話:400-6767-523
網址:www.zhongzhengfund.com
(15)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228號
辦公地址:中國江蘇省南京市江東中路228號華泰證券廣場
法定代表人:張偉
客服電話:95597
網址:www.htsc.com.cn
(16)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號能源大廈南塔樓10-19層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2026號能源大廈南塔樓10-19層
法定代表人:王軍
客服電話:95514或400-6666-888
網址:www.cgws.com/cczq
5、登記機構
名稱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東南路256號37層
辦公地址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東南路256號36-37層
法定代表人 李高峰
聯系人 唐葉丹
電話 021-20899188
傳真 021-20899008
6、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 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住所、辦公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樓
負責人 廖海 聯系人 劉佳
電話 (021)51150298 傳真 (021)51150398
經辦律師 劉佳、吳衛英
7、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名稱 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上海市黃浦區延安東路222號30樓
辦公地址 上海市黃浦區延安東路222號30樓
法定代表人 付建超 聯系人 潘俊峰
電話 (0755)36376906
經辦注冊會計師 汪潤松、潘俊峰